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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女中士當小三!趁好友懷孕和她老公親密出遊 畫面全被徵信社拍下
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胡姓女中士去年與好友老公、同單位的已婚男中士,到台中遊玩並擁抱、摟腰、牽手等,全被徵信社拍下來,軍方得知消息調查後,決議記一大過處分,她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可上訴。
胡女2024年2月3日與男中士到台中合照自拍,雙方擁抱、牽手且有多次肢體接觸,被男方妻子委託徵信社拍照存證,軍方懲罰人事評議會決議處分一大過。胡女提告主張,她和男中士、男中士妻子認識已久,先前3人常常一起出遊,直到男方妻子懷孕、留職停薪,才比較少出遊。
胡女指出,她休假期間,男中士還是會約她出遊,她也會先確認對方是否有告知妻子,況且男方明知自身已婚,卻主動找她出遊,可歸責性較高,但男方卻同樣是被記一大過,認為處分不恰當。
胡女認為,被拍攝到的畫面模糊不清,無法認定兩人之間的互動細節,再者此次只是偶發性事件,並未影響她的工作,請求法院撤銷處分。
軍方指出,單位早有胡女與男中士過從甚密的流言,直屬長官也有告知兩人應注意彼此行為,但卻置之不理,才會衍生此次事件,認為處分沒有違誤。
北高行認為,胡女對造成對方婚姻關係破裂沒有任何意見及解釋,難認犯後態度有悔意,且胡女2023年7月已聽到流言蜚語,且被幹部多次約談,胡女仍於2024年1、2月與男中士出遊,完全不避嫌,將幹部叮嚀置之不理,處分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於法無誤,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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