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南投主委...綠營2民代互打 誹謗對手涉詐 草屯代表判刑確定
草屯鎮代表簡百聰去年5月競選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時,指控對手同黨南投縣議員陳玉鈴是詐騙集團「五互公司」幫凶,還製成大型布條懸掛、發不實文宣;南投地院一審依4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判簡4月,台中高分院二審以簡為爭黨內職務惡意誹謗,撤銷改判他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檢方查,簡百聰為打擊陳玉鈴選情,2024年5月9日將數個寫有「詐騙,陳玉鈴議員大人身為五互集團詐騙幫凶,詐騙所得何時還給百姓,那是他們的畢生積蓄」的大型布條,懸掛竹山、鹿谷等地路口、外牆,後續又印指摘陳涉詐的文宣,命人四處發放、寄給南投的民進黨員。
南投地院一審依4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各判簡男2月,4罪應執行4月,得易科罰金。南投地檢、簡百聰均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時,簡矢口否認誹謗,辯稱他有向人查證,他講的都是事實,且關乎公眾利益,沒有要誹謗陳女的意思。
二審查,簡男掛布條指稱陳女擔任五互集團南投縣負責人,為該團詐騙幫凶禍共犯,共同欺詐民眾財物,當然足以貶損陳女社會評價。
二審認為,五互集團違反銀行法案經高雄地院判刑,該案中被告並未包括陳玉鈴,簡男僅從友人轉傳,或許存有陳女和五互集團間關係匪淺疑問,但陳是否實際參與該團經營,仍不得而知。
二審指出,簡僅憑輾轉傳聞,欠缺輔佐事證,就以鐵口直斷方式指摘陳女是詐團成員,難認已盡查證之能事,具有誹謗犯意。
二審說,簡男、陳女同為民意基層代表,明知需長期經營深耕、提供良好服務,獲得民眾信賴才足以獲選擔任該職,但簡僅為圖競爭黨內職務,惡意以未具事證的傳聞,散布、指摘足以嚴重貶損陳女名譽,誹謗對方,認為一審僅判4月過輕,撤銷改判他6月,得易科罰金,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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