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涉洗錢「仙塔律師」李宜諪辯無罪 檢:妳以後也要幫詐團嗎?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涉幫靈骨塔詐騙集團成員吳芳儀辯護時,轉達吳女指示要同夥幫忙賣掉金飾、豪車,並轉知吳女遭羈押事,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求刑1年;李宜諪今出庭辯稱,車子在她通知前即過戶,吳女羈押也非機密,否認犯罪。
李宜諪表示,車子是否為犯罪所得有法律疑慮,她主觀上沒有洗錢犯意、沒有犯罪動機,依車子過戶的時間點,就算有通知也是「無效幫助」,洩密部分更有爭議。
李宜諪的辯護人林家祺表示,詐欺集團犯罪所得是現金、而非汽車,檢察官應證明汽車是犯罪所得,才有洗錢罪的問題;此外,檢方指控李女傳簡訊稱「吳芳儀遭羈押」、「詢問吳芳儀是不是主嫌呂英菖的助理?」是否為機密,也有爭議。
李宜諪表示,她通知吳芳儀友人賣車、賣金飾,是因吳芳儀表示車子未被查扣,認為是吳女可處分的財產,她只好意轉達訊息,是在事後看起訴書才知道車子過戶的事。
李宜諪告訴法官,吳芳儀的友人陳永山今年4月23日檢警搜索後,一直待在台北地檢署等候想幫吳女辦保,她則應該有和陳說過吳女遭羈押。
李宜諪說,檢察官偵辦時對她說,如果有傳簡訊稱要賣車的事,就構成洗錢罪,她是職業律師「我大概就知道了」,不過,承認客觀事實不等同同意檢察官的法律評價,後來看了起訴書才發現,檢方認知與事實差蠻多的。
公訴檢察官表示,李宜諪今天供述與偵查中不符,李女有加入隱匿財產並指示的行為,李女身為律師,卻幫詐欺集團處分財產「以後也要這樣嗎?」檢方說,如果李女為取得律師費而指示變賣汽車,應另負法律責任。
李宜諪限制出境處分將屆,聲請解除境管。李女說,她沒有外國居留證,檢方也沒有依重罪起訴她,她沒有潛逃必要;檢方認為,目前案件仍審理中,李女應繼續限境。
依台北地檢署起訴,李宜諪與另2名律師趙浩程、蔡沅諭涉嫌洗錢、洩密罪,檢方對他們各求刑1年、1年、6月,另起訴呂英菖、吳芳儀12名詐騙集團成員。
檢方控訴,吳芳儀、呂英菖2022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至少10人受騙達1.6億元,專案小組4月將吳芳儀聲押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卻發現吳女名下BMW X6休旅車在吳女收押後被過戶。
檢方查出,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趙浩程出庭辯護,趙請李宜諪代班,李女再找蔡沅諭分工;吳女羈押後,李宜諪轉達吳女指示,要求未到案共犯賣掉吳女的金飾、車輛,並指導銷贓如被查辦的說詞,趙、蔡也涉嫌將偵查機密洩漏給詐團。
檢警今年6月拘提李宜諪、趙皓程、蔡沅諭,分別諭以70萬元、50萬元、10萬元交保,限制李女、趙出境出海,檢方今年8月偵結起訴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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