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對話曝光!豐邑天坑案開審理庭 縣長楊文科、前處長首度出庭
新竹地方法院今天續審豐邑竹北建案天坑案,審理焦點集中在縣府發布「停工命令」後,工地現場為何仍有作業進行,並追查營造單位與縣府之間是否存在「請託或關說」。庭上由負責現場的劉姓工地主任出庭作證,檢辯雙方對其與縣府公務員、豐邑之間的Line對話交互詰問。由於案件涉及停工、復工行政程序,新竹縣長楊文科與前工務處長江良淵首度親自到庭聆聽,引發關注。
檢方首先追問停工後,工地為何仍進行作業?劉姓工地主任證稱,縣府下達停工指令時,地下室開挖處於半完成狀態,外牆支撐與結構補強尚未完成,若立即停止所有作業,現場結構將處於危險狀態。
他當庭表示,「瞬間被停工,安全措施都做到一半,這樣反而更危險」,強調現場進行的柱子吊掛與灌漿,是為了避免結構裸露造成二次坍塌。但他也坦言,在停工公文送達之前,工地正處於不上不下狀態,會先繼續施工。
豐邑總經理邱崇喆的辯護律師也追問:「既然已被勒令停工,為何工地仍有施作?」劉男回應,當時地下室開挖未完成,結構不穩,若放著不處理,都可能造成坍塌,「我們是在做避免危險,有搶險概念」
庭上,檢察官出示劉男Line對話內容,包括:「再坍塌就真停了,路都爛了很恐怖,萬一車子行進中,想到都發涼了」、「我們公司也是大咖」、「邱總說要告縣長」。對於訊息文字,劉男表示,當時壓力極大,他常失眠,「只是情緒性的發言,擔心災害再發生,並無其他意涵。」告縣長意思為「當時因突然停工,工程成為半成品,若發生重大災害,誰要負責?」
法院另呈現工務處承辦人傳給劉男的訊息:「總經理有跟工務處長確認?不要太張揚,壓力一直在我這。」對此劉男澄清,當時處長說可以搶救,但不要太張揚。
檢察官也關注是否曾多次赴縣府?目的是什麼?劉姓證人承認曾3至4次前往工務處,也曾陪同主管前去,他強調,「我們這層級無法決定什麼,主要是去詢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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