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現場血跡斑斑…泰山翁在自家DIY修繕 砂輪機誤割大腿動脈送醫不治

PLG/林志傑引退賽爆氣…意外遭阿提諾跨過頭 雙方球員一擁而上

女主播打哈欠被看光!華視放送事故道歉 民眾求情放過她「拜託不要懲罰」

高雄殯葬處爆集體收賄百萬助遺體插隊火化 雄檢起訴14人

高雄市殯葬處負責操作火爐及撿骨的蔡姓等14位職工,涉嫌從殯葬業者手中收紅包「插隊」6年收賄116萬餘元,粗估至少有1163具遺體插隊焚化,高雄地檢署偵結,今依貪汙罪起訴蔡男等14人。

傳統習俗會看日子、時辰擇好日火化,但高雄市殯葬處火化量能卻有限,喪家只能自行挑選空爐日期排定,火化當天並無法選擇時段,只能排隊等候,沒辦法任意更改時間,使得不少亡者都不一定能排到合適的時辰。

檢方調查,在殯葬處任職的蔡男等14人,利用家屬挑好日子火化的習俗,與殯葬業者合作,先由禮儀公司向喪家收取用於「火化服務費」,再用紅包形式提供給蔡男等人。

隨後蔡男一夥由負責火爐的職工安排喪家選定火化時間,讓特定殯葬業者承接的喪家,可以插隊進爐優先火化,喪家也能趕在吉日吉時撿骨、封罐及進塔。

高雄地檢署今年3月獲報,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廉政署南部調查組、保五總隊等單位,帶回10多人訊問,其中3名高雄市殯葬處涉貪的蔡姓、吳姓及洪姓技工遭到檢方聲押,還有一名技工諭令以10萬元交保。

檢方調查,蔡男等人每筆插隊遺體收取約千元紅包,6年多來至少從殯葬業者手中拿到116萬3千元,換算至少有1163具遺體插隊焚化。

蔡男等人到案後坦承犯行,檢方偵辦時,涉案14名職工均被民政局開除,檢方考量他們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今偵結後依貪汙罪起訴,並向法院請求從輕量刑。

民政局回應,高雄火化作業流程自105年建立QRcode機制,各階段皆採數位化管理,三階段重複掃描QRCODE以確認亡者大體身分,並經電腦系統登入及交叉比對,確保火化作業資訊與大體身分正確一致,如有異動調整火化時間,作業流程仍持續由資訊系統監控把關,不會有「錯領親人骨灰」之情事發生。

民政局說,民政局人員會每周不定時赴現場稽核,同時於火化場增設出入口門禁管制及監視系統設備,於主要出入口派遣保全人員駐守控管,須持有證明文件人員經核對後始可進入,嚴禁業者及非作業人員進出,徹底杜絕可能舞弊管道。

圖為高雄市殯葬處火化場。本報資料照片
圖為高雄市殯葬處火化場。本報資料照片

殯葬處 紅包 高雄市

延伸閱讀

日本人插隊喊「反正這裡是台灣」 愛台櫻花妹怒轟:有夠丟臉

謝侑芯猝逝異鄉!遺體仍「冰存醫院太平間」 警方完成驗屍待家屬領取火化

殯葬量能增!業者疑進駐懷愛館周邊住宅區 殯葬處證實今年開罰2案

林岱樺涉貪起訴多次評論案情 雄檢聲請禁言被法院駁回

相關新聞

中油最貪執行長不想被關 被羈押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於一審宣判前破壞電子監控設備棄保潛逃,落網後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徐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徐漢逃亡事實明確且仍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悍女大鬧台中地院!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 遭收押13天火速起訴

台中林姓女子接連攻擊恐嚇律師,17日在台中地院更當眾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狠甩一巴掌,法警無作為、中院又以新聞稿辯解開脫,引爆全台律師怒火;因林持續在網路揚言殺人,檢方20日傳訊後將其逮捕、聲押獲准,13天火速偵結依恐嚇、傷害等罪嫌起訴她。

六福村東非狒狒脫逃被射殺…桃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 二審獲緩刑免關

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的東非狒狒3年前脫逃,卻在圍捕時中彈死亡,引發爭議,下令指示獵人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前技工徐景鵬被檢方起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徐8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併科罰金25萬元,並宣告緩刑3年,1年內需支付公庫8萬元。

刑求是真的!錫箔紙包頭毆打還逼倒立唱歌凌虐犯嫌 新北刑大4警遭訴

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副隊長鄭奕賢當偵查佐時,與同隊偵查佐王順賢、張君毅、吳朋諺為偵辦刑案,竟涉嫌凌虐2名犯嫌,予以倒立、矇臉、踹頭和逼唱歌還錄影取樂,遭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涉貪助理費搜索近4小時 北市4連霸原民議員李傅中武不發一語

台北市山地原住民議員李傅中武辦公室,上午遭檢方搜索,上午11時許,李疑涉助理費案,被帶至台北市議會辦公室,搜索至下午3時,被帶出辦公室時不發一語,辦案人員連同查扣的一紙箱的證物,將李傅中武帶往市調處偵訊。

晚安小雞自導自演在柬埔寨入獄今晚遣返回台 因通緝身分遭警方帶走

台灣直播主「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過去因在柬埔寨直播時自導自演「遭詐騙園區綁架」事件,引發當地政府不滿。其後,柬埔寨法院以「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兩年有期徒刑。他日前服刑完畢後,今天遣返回台,晚間9時許抵達台灣。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