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伊朗媒體敦促民眾撤離阿聯3港口 預告幾小時內將成「打擊目標」

戰火擾亂能源供給…德黑蘭挾持它威脅全球 彭博:伊朗將變更危險

「雄獅部隊」女士官BMI值超標 為求留營…人事官幫做這事吃官司

陸軍機械化步兵269旅駐桃園楊梅高山頂營區的廖姓女士官,因BMI值超標恐將退伍,營部林姓人事官幫忙修改體格分類檢查表中「異常項目」的數據,讓廖女通過留營資格審核。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的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將2人起訴。

起訴指出,時任陸軍機械化步兵第269旅聯合兵種某營部26歲林姓人事官,以及戰鬥支援連的28歲廖姓人事官,由於廖女2023年進行年度體檢的體格指標(BMI)超過標準值,不符志願留營規定,林姓人事官於2024年3月28日下午,在高山頂營區107兵舍值日室內,變造廖女的體檢表。

林官以手寫紙條浮貼的方式,將廖女2023年8月間檢查完成的個人年度體格分類檢查表,其中「異常項目:BMI」欄位的「複檢結果」更改為複檢合格的數據(即BMI:25.26),再將這張體檢表翻印後,將變造後的體格分類檢查表影本交還廖女收執。

廖女取得變造影本後,向旅部人事科承辦人員提交申請留營,藉此取得延長服役3年的資格。軍方認為,林官與廖女的行為不僅損及國軍醫院核發體檢報告的信譽,也破壞鑑測站對受測人員身體狀況的正確性。

案經桃園憲兵隊查獲移送偵辦後,林、廖2人於憲詢及檢察事務官訊問時均坦承不諱,且供詞與人事科承辦員證人的陳述相符,並有變造後的體格分類檢查表影本可佐證,足認2人供詞與事實相符,確實涉嫌犯罪。

「雄獅部隊」廖姓女士官因BMI值超標恐將退伍,營部林姓人事官幫忙修改「異常數據」讓她能繼續留營,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的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將2人起訴。記者鄭超文/攝影
「雄獅部隊」廖姓女士官因BMI值超標恐將退伍,營部林姓人事官幫忙修改「異常數據」讓她能繼續留營,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陸海空軍刑法的行使變造公文書罪嫌將2人起訴。記者鄭超文/攝影

桃園地檢署 BMI 陸軍

延伸閱讀

反映上半身脂肪的關鍵線索 過粗的「頸部指標」其實在警告你

豪華郵輪悲劇…8旬嬤花160萬跟團被丟包孤島慘死 女兒心碎怒轟業者

BMI值45才可免役!醫喊相當於「Joeman變蛇丸」 猝死風險極高

BMI免役上限內政部擬拉到45 顧立雄:常備兵判定標準不變

相關新聞

控房客「租屋蟑螂」擅自斷電逼搬離 房東遭判要賠1.8萬

高雄市一名房東指控房客是「租屋蟑螂」拒繳租金還到處檢舉,祭出強制斷電手段逼迫搬家,房客不甘受辱且生活大受影響,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房客當時根本沒有欠租,房東片面解約且斷電屬違法行為,不僅侵害居住安寧,更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因此判房東需賠償給房客1.8萬餘元。

國民黨贏了!原中央黨部不是「不當黨產」 黨產會敗訴確定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遭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11億元,國民黨提告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沒有釋明,今撤銷處分判國民黨勝訴確定。

桃園男酒後闖紅燈撞死女騎士還逃 國民法官判9年10月

桃園張姓男子2023年10月初凌晨於中壢某酒吧飲酒後駕車上路,行經元智大學前方路口闖紅燈,撞死依燈號從機車專用道左轉的黃姓女騎士,不僅未打119反棄車四處躲,案發後12小時拘提到案,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連日審理,昨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等罪判刑,合併應執行9年10月,可上訴。

打無聲電話騷擾?羅智強告柯建銘求償100萬 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去年大罷免期間,被控在黨團協商會議利用「隱藏號碼」打無聲電話干擾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發言,羅提告向柯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羅智強敗訴,柯建銘免賠,可上訴。

影/斥遭司法迫害要求傳喚總統 館長:這件事就是我跟賴清德的事

「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提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被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嫌起訴,今天上午第一次到新北地方法院出庭並否認犯行,之後受訪激動斥責遭司法迫害,強調下次開庭一定向法官要求傳喚賴清德總統。

新北割頸案楊爸爸怒轟少事法是惡法 民團發起3月立院前為孩子上街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犯案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判刑12年、11年確定。楊姓被害人的父親日前悲痛發出18點聲明,怒轟「少...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