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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透天厝倒塌賠千萬 高雄建商竟還告被害住戶想討回
高雄建商壬寶營造2022年8月14日在前金區自強一路興建建案時,因轉包廠商施工不慎造成路面天坑,還釀7棟建築傾倒受損,事後為求復工,壬寶營造提撥一千多萬元提存,郭姓被害住戶將賠償款項錢領走後,竟反遭壬寶營造提告不當得利,讓被害住戶傻眼,連法官都看不下去,判定該筆千萬元提存就是清償提存賠償金,判壬寶營造敗訴、駁回求償。
判決書指出,建商在2021年選址前金區自強一路興建地上14層、地下2層的大樓,並發包給壬寶營造施作鋼筋混凝土建造工程,不過壬寶營造又將鋼板樁工程轉包給富貿營造,卻因施工不慎,造成自強一路與整排7棟建物嚴重受損被迫拆除。
其中一戶受損透天的郭姓住戶事後經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委請高雄市建築師公會鑑定重建費用883萬餘元,加2成後為1060萬餘元,而壬寶營造為求盡快復工,便把款項提存到銀行,期間甚至還發存證信函催住戶趕快領賠償金。
事後郭姓住戶將這筆賠償款項領出來,沒想到竟然遭到壬寶營造提告不當得利,壬寶營造主張該筆款項並非「清償提存」,而是「擔保提存」,是因為員工沒有司法實務經驗,無法瞭解用詞差別才會錯誤登載。
被害住戶則稱該筆款項就是賠償金,甚至若詳細計算重建費用,以及一家人2年在外租屋費用、財物損失及精神慰撫金等,實際損失高達1864萬元,遠高於壬寶營造所能賠的賠償金,因此根本無不當得利可言。
法官查閱雙方相關調解記錄、文件,認定該筆款項就是壬寶營造要清償賠給受害住戶的賠償金額,因此住戶把錢領走,自有法律上原因,並非不當得利,因此判壬寶營造敗訴,駁回壬寶營造要求住戶歸還千萬元現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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