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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枋寮殯葬所「插隊火化」 收賄賺紅包錢遭判刑定讞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本報資料照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本報資料照

屏東縣枋寮鄉殯葬管理所2名聘僱人員許宏成及吳忠應在2019年到2022年超過3年之間,多次向殯葬業者收紅包讓往生者能「插隊火化」,收賄賺進超過50萬元,遭到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貪汙罪各判4年刑期,但2人不服上訴,仍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許宏成及吳忠應受僱於枋寮鄉公所,負責遺體火化業務,他們卻在犯案期間多次向殯葬業者「收紅包」,共向17家殯葬業者,以每次每具遺體火化500至1000元不等的「紅包」價格,讓遺體能夠「插隊火化」加快火化流程,讓往生者家屬不必長時間排隊等候親人遺體火化。

許宏成辯稱,這些紅包錢都是殯葬業者基於習俗主動給予,金額也是業者自行決定,並非他們主動要求,且依照習俗,接近死者遺體可能帶來厄運,因此過去、現在仍有給予協助殯葬事宜之人「紅包」以化解厄運的觀念。

經調查,2人在此期間陸續從17名殯葬業者收到「火化紅包」,少則500元多則達4萬餘元,總共收賄50萬餘元,平均每人約分到25萬元,遭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法辦,一審及二審都做出有罪判決。

其中一審屏東地院判出2人分別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褫奪公權3年,而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則是直接遭法官駁回,維持4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但2人仍不服,持續上訴最高法院,最終最高法院法官再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定讞。

紅包 遺體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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