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基隆前議長黃景泰詐公款914萬判15年 服刑過半聲請假釋獲准
基隆市前議長黃景泰14年前詐領議會公款914萬元,二審被判刑15年,褫奪公權4年,因黃只求「快關一關」而未上訴而定讞,他2017年7月20日入監,因服刑已過一半刑期而聲請假釋,本月15日獲准,台灣高等法院裁定交付保護管束,可抗告。
黃景泰擔任議長期間,2011年2月指示秘書張惟智找4家廠商提供不實單據,再向市議會虛報公帳核銷,共詐領914萬元,用來支付自己與家人的信用卡費、學費、水電費、年金保費等,黃景泰坦承犯行,一審認定詐領次數達104次,二審則認定是90次。
一審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偽造文書等罪判刑20年,褫奪公權4年;案件上訴,二審則改判15年徒刑,黃景泰曾在二審辯論終結時,表示「快關一關」,判決後黃景泰及檢方均未上訴,全案定讞。
基隆地檢署2017年7月20日上午10時,通知黃景泰報到入獄,並發監宜蘭監獄執行。事隔8年餘,黃景泰已經服刑過一半刑期,他聲請假釋,法務部於10月15日核准,檢察官向法院聲請付保護管束,高院10月17日審核相關文件後,認為聲請正當,裁定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