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狠推6陸女害溺斃!船東槍斃 船員判無期...坐牢20年獲假釋
2003年震驚全台的人蛇集團狠推6名大陸女子溺斃案,船東王中興、船員柯清松為躲避海巡艦艇,強推船上13名欲偷渡來台的陸籍女子落海,最終釀6人溺死,王遭判死刑2005年已槍決伏法,柯因供出真相判無期徒刑逃死,其服刑逾20年,10月15日獲法務部核准假釋出監。
2003年8月26日,26名大陸女子凌晨分乘2艘舢舨打算偷渡來台,因海巡艦艇發現展開追捕,舢舨逃到通霄外海,不久多人落海6人溺死,生還者指控被船東、船員強推下海。
苗栗地檢同年9月起訴指出,葉天勝8月26日駕駛「漁舢港外五七四號」舢舨,載船員曾炯銘;王中興則駕駛「漁舢港外二二二號」舢舨載船員柯清松,2艘舢舨在台灣海峽中線海域,從大陸漁船接駁共26名大陸女子,意圖載往沿海搶灘偷渡。
王中興的舢舨因遭海巡巡邏艇追逐,還未到達岸邊,海水仍深,與淺灘還有段距離,王連續喝令13名大陸女子跳海,釀6人溺死。倖存的7人指控,王中興、柯清松將她們全部驅趕下水,有的被強推,有的被2人拉扯或踢下水,她們落水時水很深,根本踩不到底。
苗檢當時依殺人罪起訴王中興、柯清松,均求處死刑;苗栗地院當年依刑事訴訟法新制實施後交互詰問、密集審理,王中興始終不認罪,柯清松至審理最後一天交互詰問時當庭淚崩,說出船長推人真相,苗院一審依殺人罪判王死刑、柯無期徒刑。
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後,二審以王中興、柯清松對猶豫的大陸女子或推或擠,女子落海求救也不拋下救生器材,導致6女溺斃,痛斥手法毫無人性,仍判死刑、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2004年駁回確定,王中興2005年1月在台中監獄槍決伏法。
柯清松2003年落網遭羈押、2004年判無期確定後,入監執行逾20年,法務部今年10月15日核准其假釋,經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聲請保護管束,台中高分院認為聲請為正當,裁定柯清松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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