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設崩壞?網紅「夢戈」持自拍棒、鋸子攻擊陌生人 二審判2年10月
外號「夢戈」的孟姓男子曾發表單親爸爸負債逆轉勝的文章,在IG平台有2萬多人追蹤,孟在今年初在台中市南屯區加油站問路,與陌生男子起口角,他持自拍棒毆打男子左眼,孟後續到建案工地拿鋸子時,又持鋸朝在場工人揮砍,案發後網友也紛紛到孟IG留言批評「假人設」、「遭欺騙」,二審今駁回上訴,依重傷害未遂罪,判他2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孟姓男子(33歲)在今年3月26日中午在南屯區文心路加油站問路時,因賴姓男子不清楚孟男問題,雙方口角後,孟持自拍棒攻擊賴男左眼,雙方扭打後,孟手機掉落地面,賴拿著孟手機,跑到附近社區求助,請保全報警。
孟尾隨賴男至該處社區,還在社區工地內,撿了一把鋸子,躲在工地的員工廁所內,當時洪姓工人行經該處,孟誤認洪持有其手機,雙方又發生口角,孟先持鋸子威嚇洪,要求洪交出手機。
孟男隨後持鋸朝洪頭部、上半身多處揮砍,造成洪前額擦挫傷及上衣破損,孟犯案後又躲到文心秀泰影城的廁所內,警方循線查獲。
檢方認定,孟男與被害人不認識,無深仇大恨,僅因手機糾紛有衝突,無殺人動機,雖然孟男有朝被害人頭部、上半身揮砍,但被害人僅有擦挫傷,傷勢不重,孟男應無致人於死的犯意,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
一審審理時,孟男已坦認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賠償完畢,審酌孟男已離婚,育有小孩,羈押前在工地工作等情狀,雖孟的律師主張,此案有「情堪憫恕」的減刑適用,但法官認為,此案孟男持鋸子朝陌生人攻擊,犯罪情節不輕,嚴重影響社會治安,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依重傷害未遂罪,判刑2年10月。
孟男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結,認為一審量刑妥適、無違誤,駁回孟男訴請,維持一審原判,仍可上訴。
經查,新北市孟姓男子綽號「夢戈」在IG、臉書等平台,有2萬多人追蹤,寫有「挑戰2年還清362萬元故事」,也發布單親負債如何逆轉勝的勵志貼文,發生砍人案後,網友紛紛留言,批評孟男是「假人設」,也直呼「被欺騙了」、「利用同情心創造流量」、「講的自己多勵志,結果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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