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蔻嗆檢察官:剖心給你看?撰東元經營權「小三奪權」檢批沒反省
東元電機經營權之爭,媒體人周玉蔻報導「小三奪權」,指東元董事長邱純枝介入東元會長黃茂雄婚姻,被依誹謗罪起訴,台北地院判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審理,高檢署公訴檢察官一開始就拋出周玉蔻過去因誹謗遭判刑、賠錢的紀錄,問她是否有反省?她回嗆「心要剖開給你看嗎?」,還說遇到要入人於罪的檢察官「我快哭了」。
檢察官具體求刑7月,高院定11月26日宣判。
東元集團負責人黃茂雄2021年與兒子黃育仁爭經營權,邱純枝力挺黃茂雄,黃育仁的外婆「東元阿嬤」林明穱主張世代交替,喊話要求黃茂雄交棒。
周玉蔻主導的網路媒體「放言」2021年4月12日以「東元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隱痛!?友人嘆:居然演變成「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為題,爆料黃茂雄妻子對邱純枝角色的懷疑「已是不能說的秘密」、「防著邱純枝靠近她的家庭」、「邱純枝在東元公司的董事長位置還有一層與黃茂雄緋聞關係的疑慮」,邱純枝認為周玉蔻影射她是「小三」而提告。
周玉蔻辯稱,報導作成前有透過時任台中市議員的交通部長陳世凱牽線採訪黃育仁,只是轉述黃育仁懷疑黃茂雄、邱純枝關係的看法,沒有誹謗故意。
檢察官第一次偵辦認為周玉蔻已合理查證,處分不起訴,邱純枝聲請再議成功,檢方第二次偵辦,依誹謗罪起訴周女。北院開庭時,周玉蔻辯稱是對公益事項評論,批評偵查檢察官惡意入罪「就是瀆職、濫權的檢察官!」
北院傳喚陳世凱作證,陳證稱,2021年4月周玉蔻透過他邀約黃育仁在台北市大安路餐廳喝茶,她表示要聊東元的事,他聽完後發現像「宮廷劇」、「八點檔」,確有提及「小三奪權」相關的事。陳證稱,茶敘當時大家有提併購案、有提黃茂雄、邱純枝的關係。陳說,在他印象中,黃育仁確實對邱純枝的角色存疑,黃育仁還說過「父親出國母親就會很緊張」。
黃育仁證稱,母親曾對他提過「有個很壞的人」,他曾猜測母親說的人是邱純枝;黃說,他曾和陳世凱提過經營權的事,黃育仁認為周玉蔻媒體經驗豐富,因此拜託陳世凱約見周玉蔻,要向周女當面請益。北院判周玉蔻無罪。
檢察官認為周玉蔻仍構成犯罪,上訴高院,高院今行言詞辯論。檢察官在一開庭時便提示2筆周玉蔻的刑案紀錄,問她記不記得?周玉蔻認為與本案無關,拒絕回答。檢察官問她有沒有檢討或改進?周玉蔻認為檢察官的問題有陷阱,檢察官直截回答「當然有陷阱」,雙方火爆交鋒,周玉蔻表示自己的人生每天都在檢討改進,但「不是針對檢察官你的問題」。
檢察官表示,周玉蔻身為新聞人,對如何查證知之甚詳,但報導卻寫出「小三奪權」、「夫人隱忍」、「不能說的秘密」,這涉及個人隱私,也無關公益,批評她公器私用、妨害名譽。
周玉蔻表示完全依照專業處理新聞,黃育仁是經營權之爭的角色之一,她也有向董事長辦公室查證,何謂公器私用?並表示東元經營權之爭已告一段落,出於專業判斷,也已與邱純枝和解。周抨擊檢察官的言語是誅心之論,把她當成江洋大盜,並認為媒體報導有大法官的保護,檢察官的指控是汙衊她人格。
律師也表示,各大媒體在之前都有報導東元經營狀況,東元是上市公司,董事長的人品、行為可受公評,因周玉蔻的寫作為「背景採訪」,因此未提及消息來源,檢察官雖然提出她被判刑的紀錄,但同樣她也有數十案未被起訴。律師也稱,報導有寫東元的回應,整篇報導也未超過消息來源的內容。
法官詢問量刑意見,檢察官認為周玉蔻的報導配合一方,具有惡意,建請判處7月以上之刑,以敬效尤。周玉蔻則表示自己將繼續秉直專業工作,自認應無罪,最後撂下一句「沒想到遇上這樣的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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