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讞14年未槍決 2死囚聲請再審

「中山之狼」徐偉展,及犯下基隆「女人心卡拉OK店」縱火五死案的林旺仁十四年前遭判死刑定讞,至今未伏法,兩人分別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開訊問庭,兩人不約而同主張要鑑定「教化可能性」。徐偉展坐輪椅出庭,法官詢問對罪名的主張,律師團竟答不出來,徐說因羈押廿八年「關很久想要出監」。
五十三歲徐偉展和潘姓表弟一九九六年國慶日深夜,在台北市偷計程車,由徐駕車、潘裝酒醉躺在後座,在士林搭載柯姓女子,用手銬銬住她,將車開到新店廢棄空屋搶劫財物,因擔心曝光,將柯女帶到附近山區香蕉林電擊、勒頸窒息死亡,再掘坑埋屍。
徐二○一一年被判死刑,他除殺害柯女,也被控同年六月搶劫性侵一名女子,十月與潘姓表弟、賴姓少年用計程車綁架張姓、莊姓兩女子性侵,張女是孕婦。
徐偉展律師團昨表示,根據去年憲判八號判決意旨,死刑案應罪刑相當,量刑應考慮加重因子或減輕、免刑事由,前年憲判二號判決也有相關見解,原判決未充分考量徐教化可能性,僅以「泯滅人性、罪無可逭」就判死,未斟酌教化、更生、再社會化可能性。律師團聲請調查一九九七年迄今徐偉展是否有教化可能性,稱有再審必要。

林旺仁不滿妻子去基隆卡拉OK店上班,數度打電話到店裡質問和員工爭執;二○○四年六月十六日晚間,林朝卡拉OK店樓梯扔汽油瓶並引燃,釀五死。法院審理時林雙手交叉胸前說「我有神經病,我最大」,一再以腦部受傷、會忘事卸責。二○一一年最高法院判死刑。
律師團說,林理解資訊能力不足,無法替自己有效辯護,希望調取輔導、用藥紀錄,和基隆地檢署的二筆偵訊錄音帶,了解林自我辯護能力是否足夠。檢察官質疑這是強制辯護案件,有辯護人在場。
憲判八號判決點名林旺仁領有中度精神障礙手冊,和「情感性精神病」患者沈岐武、有憂鬱症和睡眠障礙的林于如在相關機關修法前,不能執行死刑。昨天兩聲請案均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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