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到底有沒颱風假?雲林縣停班課一改再改 市民霧煞煞:真的很皮

獨/豪雨狂炸 蘇澳測站時雨量、日雨量均創下11月以來最高紀錄

曾被警拉扯喊「救命」!啦啦隊女神「闕闕」被爆涉洗錢遭判刑

本名闕婉玲的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神「闕闕」7月曾發文指控,在桃園中壢街頭遭警察包圍拉扯,讓她嚇到喊救命,警方當時澄清僅是盤查可疑移工。「闕闕」今天被爆出涉犯洗錢防制法,將帳戶交給詐團成員詐取99萬2千元,還想將錢提領出來購買虛擬貨幣。桃園地院依洗錢未遂罪判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

依據桃園地院刑事判決,「闕闕」在2023年11、12月間某日,將其名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帳號,交付詐騙集團成員使用,詐團成員接著於2023年12月間某日,向張姓投資者施以投資詐術,對方陷於錯誤,於2024年1月5日將99萬2千元匯入渣打銀行帳戶。

「闕闕」接著又依照詐騙集團成員指示,於2024年1月5日同日下午欲將款項轉出用以購買虛擬貨幣,意圖使詐騙集團順利隱匿不法所得來源與去向,好在渣打銀行帳戶因風險控制限制提領,而洗錢未遂。

針對相關犯罪事實,「闕闕」坦承不諱加上張姓受害者提出對話紀錄、郵政跨行匯款申請書、渣打銀行帳戶開戶及交易明細等資料佐證,事證明確。

法官審酌,「闕闕」坦承犯行且無犯罪所得,符合減刑要件,加上詐欺款項均未經提領或轉出,已達詐欺取財既遂程度,以洗錢未遂論之。

法官也認為,「闕闕」參與詐騙犯行部分,不僅提供帳戶給詐欺份子使用,更參與後續的提領行為,為詐欺取財罪、洗錢未遂罪的直接正犯,但念其短於思慮,誤蹈刑章,依共同犯修正前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2項、第1項的洗錢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並沒收已匯入渣打銀行的洗錢標的99萬2千元。

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神闕闕今年7月於網路社群發文表示,日前夜間走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商圈,被奇怪外籍人士盯上,因此快步要離去,怎料突然3位男子將她圍住,口中一直喊著police。記者翁唯真/翻攝
職籃台新戰神啦啦隊女神闕闕今年7月於網路社群發文表示,日前夜間走在桃園市中壢區中平商圈,被奇怪外籍人士盯上,因此快步要離去,怎料突然3位男子將她圍住,口中一直喊著police。記者翁唯真/翻攝

洗錢 詐騙集團 帳戶
×

LINE POINTS 限時送,享受日常小確幸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 ( 每日限量 1,000 組,不定時放送 ),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抖音女神楓葉姐姐爆紅!「00後」身分掀熱議 素顏曝光驚呆網友

讓閨蜜免費到香港玩 辦帳戶投資股票 害好友淪為詐團

TPVL/中秋節主場迎敵 伊斯特啦啦隊旗袍登場

Steam紳士遊戲上市6天遭不明原因下架、被移出收藏庫!玩家還強制收到退款

相關新聞

北捷婦持雨傘打傷2歲女童遭起訴 車廂內衝突畫面曝

曾姓婦人今年9月在台北捷運車廂內因讓座問題與人爆口角遭踹,引發社會關注,她去年同樣不滿父女檔坐博愛座,持雨傘在北捷車廂打...

「剴剴」虐童案今二審開庭 兒少行動團體籲司法勿輕縱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兒少團體開...

藝人閃兵案再添1大咖!金鐘獎影帝薛仕凌至新北檢自首30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及法院如火如荼偵辦、審理藝人閃兵案,出面自首一人再添一大咖!身為前嘻哈團體大嘴巴成員的金鐘獎影帝薛仕凌,稍早也...

推帕金森氏症母親跌倒致死竟喊「我就孽子啦」 判4年半定讞

台中市邱姓男子去年與罹患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口角,猛力推75歲母親一把,導致母親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地面,最終因顱骨骨折、...

影/GD周末首登大巨蛋 黃牛遭逮聲押獲准...今晨上囚車畫面曝

韓國天王 G-DRAGON(權志龍)本周末首登台北大巨蛋開唱,台北地檢署查出,曾涉周杰倫黃牛票的劉旻岳、張依萍夫妻檔,竟...

獨/台中惡男一再偷拍女童 和解讓他想出「更惡劣手段」...判決出爐

台中徐姓男子是性擾、猥褻女童累犯,過去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判緩刑,他沒反省卻變本加厲,持續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