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情值千金?少年無照駕駛肇事 友頂替後翻臉判拘役30日
新北市一名張姓少年今年1月間,無照駕車載友人外出時,於土城一路口與沈姓女機車騎士擦撞,事後由同車甫成年的韓姓友人出面頂替,接受警方酒測及製作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不料後來因後續賠償事宜張、韓2人撕破臉,韓男為此向警方自首,新北地方法院依頂替罪判處韓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今年1月11日近中午時,無照駕駛的張姓少年開車載著韓男與其他友人,行經土城峯延街往金城路三段方向行駛,與騎機車沿峯延街往延吉街方向左轉到對向車道的沈女發生擦撞。
當下韓男知道少年係無照駕駛,於是義氣相挺,於稍後警方獲報到達現場時,向現場處理交通事故的員警表明自己才是駕駛人,並以該身分接受吐氣酒精濃度測試及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談話紀錄表,藉此頂替真正肇事人的少年。
豈料,事後商談後續賠償事宜時,少年竟擺爛不願處理,讓當初仗義頂包的韓男獨自面對沈女高額求償,雙方為此爆發激烈爭執,韓男盛怒下,主動向土城警分局交通分隊自首,將當初少年肇及自己頂替一事全盤托出,獲法官予以減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