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年買水產的要小心了」 她複製轉貼惹禍上身 法官這理由免罰
韓姓女子7月間在臉書上轉貼「颱風後別買中南部養殖的魚,因為光電板會漏毒…」被控散布謠言,新北警依涉違反社維法送辦,她說,出於提醒臉書好友於風災後購買食材要注意,最後以「近半年買水產的要小心了」做結論,法官認她無惡意外,政府也即時發布澄清訊息而判免罰。
警方指出,韓女於7月11日在臉書社群轉貼「颱風過後,請不要買中南部的養殖魚,因為太陽能板被颱風吹壞掉到魚池,因為太陽能板破了漏出的粉液,非常毒!因為魚吃了毒……」訊息,遭人檢舉為假訊息。警方認她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移請裁處。
韓女答辯,她參看媒體、網路平台、社群等文章後,出於提醒臉書好友於風災後購買食材要注意,及表達自己「近半年買水產真的要小心了」想法,才直接複製轉貼訊息。她表示,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及人民有知的權利,該訊息提及颱風過後太陽能板被颱風吹壞掉到魚池是事實,太陽能板破裂有可能漏出有危害人體的物質則為合理懷疑。
新市簡易庭指出,太陽能光電板歷經7月上旬丹娜絲颱風後,水面型及海上太陽能光電板有嚴重受損災情是經媒體報導眾所周知時事,是該訊息中太陽能板被颱風吹壞基礎事實,非憑空捏造、毫無根據。
就「太陽能光電板漏出粉液非常毒」訊息雖未提出太陽能光電板漏出有毒液體合理查證的證明,但最後以「近半年買水產的要小心了」做結論,可知她在於提醒留意水汙染可能造成漁獲也受汙染,食用者應留意以免損及健康,足認她張貼該訊息時,並無危害社會秩序安寧的惡意。
而且政府已即時發布澄清訊息,包括經濟部臉書貼文及各媒體報導,已足讓閱聽者透過網路查得正確訊息。
法官指出,當今社會社群媒體發達的情形下,轉傳訊息,已是每人生活的日常,而真假難辨的網路訊息,比比皆是;在認定轉傳訊息者是否屬散布謠言時,即應以聽聞者是否心生畏懼與恐慌,並導致公共秩序大亂,為成立其違序行為的要件。
法官認為,若聽聞訊息者不會心生畏懼與恐慌,且政府已即時澄清並發布正確訊息的內容,而散布訊息者僅是一時好意,並無即時管道可以查證所散布的網路消息是否真實時,即因散布者缺乏危害社會秩序的惡意,不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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