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放毒犯交換槍砲情資 土城警刑事小隊長、偵查佐3人緩起訴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偵查隊一名鄭姓小隊長去年3月間緝捕到一名持有K他命的沈姓毒犯時,為讓對方提供更高價值的違法槍砲情資,涉嫌與同小隊員林姓及張姓偵查佐,共謀偽造查緝無果的搜索筆錄和證明書縱放沈男。新北地檢署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處分3人緩起訴,另分別繳交公庫3萬至5萬元不等。
緩起訴書指出,2024年3月27日,鄭員率領林、張2人前往土城延吉街,對沈男執行搜索,果然在其身上起出K他命。之後,鄭員等人與對方談條件,先讓沈男當場銷毀K他命,再由鄭員等人製作不實搜索筆錄與無應扣押之物證明書縱放沈男,藉以換取沈男日後提供非法槍砲查緝線索。
鄭、林、張3人到案後均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3人犯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經歷此次偵查程序後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加上3人犯罪動機係為查緝非法槍枝一時失慮,非為自身不法利益,因此予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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