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鹽綠能光電弊案 陳啓昱等3人獲裁定交保

台南地方法院昨天裁定,陳啓昱提出新台幣600萬元保證金、台鹽綠能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各提出400萬元保證金後,停止羈押。
陳啓昱、蘇坤煌、蘇俊仁等3人同時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應接受科技監控,不得和同案被告及尚未交互詰問完畢證人聯絡、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等。
陳啓昱等3人如未能具保,延押2個月,羈押時間自9月27日至11月26日,並禁止接見、通信。台南地院今天表示,目前陳啓昱等人仍在台南看守所。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2月27日起訴陳啓昱等5人,因陳啓昱否認犯行,具體求刑12年;蘇坤煌求刑10年;台鹽綠能郭姓前副總經理、蘇俊仁、晁暘開發公司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3人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全案移審後,台南地院2月28日裁定陳啓昱、蘇坤煌及蘇俊仁3人羈押禁見,迄今仍在押;台鹽綠能郭姓前副總經理、晁暘開發公司及偉珵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各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以科技設備監控。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