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性不改!法院剛無保釋放 台中車手立刻再行竊、從詐…檢斥墮落
台中蘇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被羈押,今年3月才剛獲交保,5月再犯被依現行犯逮捕,未料檢方對他聲押,台中地院卻予以無保釋放,蘇重獲自由立刻再行竊、從詐,所幸檢方抗告成功才改收押,檢察官痛斥蘇男一再欺騙法院、自甘墮落,依詐欺等罪嫌起訴他,具體求刑4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蘇男(45歲)有強制性交、詐欺等前科,2024年5月才因假釋出監,他卻又加入詐騙集團擔任取款的車手,而該詐團今年3月向劉姓被害人用投資話術,指派蘇男持偽造的投資公司工作證、存款憑證及商業合約書,5月10日在沙鹿區向劉男取款10萬元。
所幸警方當時就已接獲報案,依現行犯將蘇男逮捕,查扣身上偽造的證件等證物,蘇男因而未遂仍遭移送法辦。
檢方查,蘇男落網後在第一次警方詢問、檢方偵訊時都否認犯行,直到被收押後才改口認罪、全部坦承,卻還是一再辯稱「我很討厭詐欺集團」,還說「我是利用自己,讓警察查獲詐欺集團。」
檢方比對他手機對話紀錄,發現詐團上游曾提議要幫他換名字,避免出面收款時用真名暴露,蘇也向上游說「我不跟客戶套交情」,還會催討車資(抽成)、餐費,又不斷確認收款地址,可見其犯案時心智正常,且收款前就已經取得詐團給他的1000車資。
檢方更發現,蘇男遭警方逮捕後,竟然還有人大膽打電話到清水分局,假冒是律師身分,企圖要刺探本案的案情,不採信蘇辯詞,偵結依偽造文書、詐欺未遂及組織等罪嫌起訴他。
檢察官也說,蘇男有多項詐欺前科,去年底遭新北地院羈押後,直至今年3月21日他向法院說「已有反省錯誤想回歸社會、回家照顧母親等」,經新北院裁定他具保停押,但他5月2日又馬上當車手,直言他不把法律放在眼裡、自甘墮落,毫無反省能力。
檢察官質疑,難道蘇再當車手,就是他所謂的「回歸社會?回家照顧母親?」連蘇的父親都坦言,有告訴兒子犯法的事不能做,檢方痛斥他虛情假意騙過法院獲交保,又不顧親情規勸繼續從事詐騙。
檢方還說,蘇男5月2日對其聲押,台中地院卻無保釋放,經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中院更裁蘇收押,但期間內蘇又於5月7日在屏東行竊、8日在高雄擔任詐團收簿手,卻仍一再欺騙法院、隱瞞自身犯行,對他具體求刑4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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