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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舊電鍋送拾荒婦…北市清潔隊員涉貪汙出庭認罪 環保局:不至於坐牢

北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涉將資收車的電鍋轉送拾荒婦人,環保局去年7月接獲內部檢舉後立案調查,並移送法辦,黃員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他今出庭全認罪,也憂不知會不會被關。環保局說,過往案例不至於坐牢,易科罰金或緩刑也不會被解僱。

Ettoday新聞網今報導,黃員去年7月在轉運站的回收車上執勤時,發現外觀完好、疑似仍可使用的大同電鍋,他沒占為己有而是先帶回家插電測試後,隔天送給1位不認識但常見她靠拾荒過生活的阿桑。幾天後,清潔隊發現並要求歸還電鍋,黃不好意思開口向阿桑討回來,只好自掏腰包買新的送她,當作替換。

北投區清潔隊長卓昕岑今表示,黃員工作資歷30多年,目前在職是夜線隨車隊員,協助民眾倒垃圾,他平常做事中規中矩。去年7月26日事發隔兩天,清潔隊獲報有同仁私下拿走電鍋,經循線調查、採證,監視器很明顯可見黃員當天從資收車拿走電鍋至私人轎車。卓昕岑說,8月9日詢問黃員,他直言不諱有拿走,自認只是小小電鍋,所以沒有很在意。轉送婦人則是黃員自述,環保局不清楚細節。

他指出,黃員犯法行為已經發生,經8月中旬職工考核委員會審議,黃員記過1次,該行政處分將影響他今年度考績。該案涉及貪汙行為,有送政風室查處、移送法辦,後續環保局也安撫黃員,過往案例不至於到坐牢程度。

卓昕岑強調,平時都有向同仁宣導不能任意拿走資收物,同仁間都會互相提醒否則會觸法。希望同仁「勿以惡小而為之」,為了幾十元的東西被治罪,得不償失。

環保局長徐世勲表示,資源回收物收集後變賣,仍是市府資產,不是民眾丟棄的物品就是垃圾,環保局會加強同仁的法治教育。或許同仁想拿該物去幫助別人,即便是善心出發,法律永遠是第一位,此舉仍是犯罪、違法,「公家單位沒辦法用情理法,必須是法理情。」

北市環保局北投區清潔隊長卓昕岑今受訪說明黃姓清潔隊員涉案狀況。記者林佳彣/攝影
北市環保局北投區清潔隊長卓昕岑今受訪說明黃姓清潔隊員涉案狀況。記者林佳彣/攝影
北市北投區清潔隊員以大卡車轉運資源回收物至資收站。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北市北投區清潔隊員以大卡車轉運資源回收物至資收站。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北市 環保局 貪汙 資源回收 監視器 拾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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