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走私5000萬槍毒連累老父 他蒙冤遭羈押280日獲補償112萬

刑事局2022年查獲彰化張姓老翁涉嫌和逃亡海外的兒子共謀,將市價破5000萬元的大麻、槍枝藏在挖土機中走私來台;張翁落網始終喊冤,一審被依運毒罪判15年,後逆轉無罪確定,他再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280日最終才還他清白,法院考量後准予補償他112萬元,仍可覆審。

檢方起訴指出,張翁(69歲)和遭通緝躲藏國外的兒子張男(40歲)及王姓友人共謀運毒,張男2022年10月23日從加拿大走私80塊大麻花磚(28.5公斤)、11包大麻花、煙彈等毒品,還有2把制式克拉克手槍、SCCY制式手槍零件及各式槍機、彈夾等。

張男將整批毒品、槍械夾藏在2輛挖土機的底盤、履帶下方輪子,以及機械臂、怪手前端、引擎和油箱中,自加拿大起運,填寫爸爸張翁為收件人寄來台;因警方接獲線報,同年12月3日會同海關破壞挖土機外殼起獲。

張翁落網坦承挖土機是運毒逃亡海外10年的兒子寄來請他處理,但辯稱兒子後來才傳LINE說挖土機裡面有槍、毒,他報關後才知道。

台中地院一審以張翁運毒數量甚巨,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他15年;台中高分院二審查,本案槍毒市價達5000萬元,張翁雖擔任收件人,但比對證據、證詞,他是否「一開始」就知道計畫,或只是遭兒子利用,仍有疑義,也無證據證明他一開始就跟兒子共謀,撤銷改判他無罪確定。

張翁再聲請刑事補償,主張2022年12月14日被拘提、羈押,至2023年9月19日准予交保,遭羈押280日。他說自己是工程公司負責人,本可安居樂業經營,卻因公務人員違失導致他含冤受羈押,期間備受曲解、公司營運阻滯,內心痛苦實難言喻。

張主張,受羈押280日,應以5000元折算1日,支付刑事補償金140萬元,並補償他遭法拍的2輛挖土機2倍價金120萬元。

台中高分院查,張翁至始否認犯行,並無意圖招致犯罪嫌疑而誤導偵審行為,斟酌羈押對他造成身心影響、名譽及人格減損等情狀,認為以每日4000元適當,准予補償他112萬元。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刑事局2022年破獲父子用挖土機走私運毒案,時任警政署長黃明昭(中)到場了解案情,但被控運毒的張姓老翁最終獲判無罪,獲刑事補償112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2022年破獲父子用挖土機走私運毒案,時任警政署長黃明昭(中)到場了解案情,但被控運毒的張姓老翁最終獲判無罪,獲刑事補償112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2022年破獲張姓父子利用挖土機藏大麻、槍枝走私案,張翁最終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刑事局2022年破獲張姓父子利用挖土機藏大麻、槍枝走私案,張翁最終獲判無罪。圖/報系資料照

毒品 大麻
×

一鍵登入,LINE POINTS 限時送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延伸閱讀

林俊憲酸柯P未交保有潛台詞 陳智菡嗆不如四叉貓:看三立鄉土劇學的?

民眾黨提修刑訴羈押規定 吳宗憲提醒:可適度修…但惡搞的是人

阿北今天不回家!柯文哲不願欠人情要再深思 下周一再決定

應曉薇籌到錢了!交齊3000萬保金 17時赴法院戴電子腳環

相關新聞

北捷婦持雨傘打傷2歲女童遭起訴 車廂內衝突畫面曝

曾姓婦人今年9月在台北捷運車廂內因讓座問題與人爆口角遭踹,引發社會關注,她去年同樣不滿父女檔坐博愛座,持雨傘在北捷車廂打...

「剴剴」虐童案今二審開庭 兒少行動團體籲司法勿輕縱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案,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一審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1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開庭,兒少團體開...

藝人閃兵案再添1大咖!金鐘獎影帝薛仕凌至新北檢自首30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及法院如火如荼偵辦、審理藝人閃兵案,出面自首一人再添一大咖!身為前嘻哈團體大嘴巴成員的金鐘獎影帝薛仕凌,稍早也...

推帕金森氏症母親跌倒致死竟喊「我就孽子啦」 判4年半定讞

台中市邱姓男子去年與罹患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口角,猛力推75歲母親一把,導致母親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地面,最終因顱骨骨折、...

影/GD周末首登大巨蛋 黃牛遭逮聲押獲准...今晨上囚車畫面曝

韓國天王 G-DRAGON(權志龍)本周末首登台北大巨蛋開唱,台北地檢署查出,曾涉周杰倫黃牛票的劉旻岳、張依萍夫妻檔,竟...

獨/台中惡男一再偷拍女童 和解讓他想出「更惡劣手段」...判決出爐

台中徐姓男子是性擾、猥褻女童累犯,過去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判緩刑,他沒反省卻變本加厲,持續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