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104歲人瑞遭撞不治 嘉檢起訴2駕駛
今年228連假當天嘉義縣居服員輪椅推著104歲人瑞林黃氏散步經過梅山國小前,為閃避停在路旁小貨車偏移走上車道,遭後方自小客車直接撞上,2人連輪椅帶人被撞倒在地,老婦傷重送醫不治;今嘉檢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2名駕駛。
起訴書表示,68歲詹姓男子於2月28日下午2時34分將自用小貨車停放在嘉義梅山鄉中山路邊,但並沒有緊靠路邊停車,且開啟駕駛座車門後,他仍持續站立於車道上,影響人車通行。剛好陳姓居服員,推著坐在輪椅上104歲人瑞林黃氏經過,為迴避曾男的小貨車而偏移車道上,剛好34歲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疏於注意而撞上陳女及林黃氏,致使老婦林黃氏因受多重重大創傷併休克、雙側肺挫傷併多處肋骨骨折等傷害,送醫急救仍於隔天宣告不治。
嘉檢表示,詹男辯稱當時車子停好熄火,並無過失,主要是後方自小客車黃姓駕駛車速太快造成,駕駛黃男則坦承犯行。肇事詹男、黃男與被害人家屬調解未成立。
檢方說明,據交通鑑定意見書,黃男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主因;詹男將車輛停放於畫有分向限制線路段(路肩),且站立車道上開啟車門侵入車道,未注意後方有無人車,影響人車通行,為肇事次因。因此,2人都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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