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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律師指導證人作偽證「演練一下」 判刑3月不得易科罰金
網紅律師簡大為去年7月間接受一名捲入妨害自由的周姓女子委任,卻涉嫌指導林姓女證人作偽證,結果遭檢察官自林女手機查出2人串供對話紀錄。新北地院日前分別依幫助、教唆偽證及偽證罪,各判處簡男3月、周女5月、林女3月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去年6、7月間,周女因遭莊姓女子控告妨害自由,檢察官以證人身分傳喚林女作證,周女為脫免刑責,透過手機傳送「要套一下怎麼說會好一點」、「律師也給妳答案了,就會沒事」、「律師建議我們電話演練一下,到時候不會放妳一個人,如果情況不對,他會盡量把風向帶回來」等語,就關鍵案情周女曾託林女匯款500元到莊女戶頭部分虛偽陳述。
簡大為接受委任後,向周女表示「我要先跟證人講一下」、「幫她演練一下」、「跟她當場套一下比較合理的說法」,並致電林女面授機宜。但林女作證時,供稱遭網路購物詐騙,金額太少不想追究,卻因當初要買什麼東西都忘掉,以及證詞有漏洞遭檢察官起疑。
法官認為,3人雖在偵查期間便自白偽證,但簡男身為律師,本應遵守職業倫理規範,竟為求當事人有利判決,竟未協助司法機關發現真實,實現社會正義,昧職業倫理為本案犯行,其惡性甚於其他被告,雖減刑仍不予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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