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放錨爪勾斷中華電信海纜 宏泰貨輪陸籍船長辯沒注意…二審仍判3年
中華電信台澎3號海底電纜於將軍漁港西北方6浬處2月底發生斷裂,檢方追出多哥籍「宏泰」貨輪王姓船長涉駕船在海纜線上方做Z字形移動,且釋放錨爪勾斷海纜線,影響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通信使用,一審認他毀壞纜線罪判刑3年,上訴台南高分院,今上午宣判,駁回上訴,仍判3年。
王坦承有指示船員下錨等情,但否認毀壞纜線犯行,他辯稱,貨船呈Z字型走位應該是流錨所致,且他起錨與下錨位置與纜線斷裂位置尚有距離,纜線在海床之下,他的錨達不到那個深度,且當時海巡署人員以遠光燈照射看著他起錨,也沒看到他有抓到纜線,他下錨時沒有注意到海圖西邊有標註海底光纜,他是有失職,但他不是有意要毀壞纜線。
台南地院認為,王為「宏泰58」貨船船長,理應對行駛海域環境有所掌握,明知該貨船上海圖已標示台澎第三海纜纜線所在位置,倘於該區域任意下錨,極可能因而勾扯海床下方海纜而造成海纜損壞,仍恣意於在該區域下錨後,放任貨船以未定錨狀態在該區域徘徊,因而致使台澎第三海纜纜線因船錨拉扯而斷裂。
而台澎第三海纜纜線是國內通信重要基礎設施,海纜受損將使台灣本島與澎湖間電話、網路寬頻通信受阻,產生通信中斷公共危險,嚴重干擾政府與社會在民生經濟、公共資訊流通各領域運作,影響層面巨大。
且中華電信公司受有逾1700萬元維修費用及逾180萬元船務代理費用損失等一切情狀,認王犯電信管理法中毀壞纜線罪,判刑3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登(加)入 udn 會員不只享專屬優惠,現在再送 LINE POINTS 5 點!即日起至 11/20,不論新朋友或老朋友,輕鬆加入就有獎,馬上入手點數,讓生活多一點開心回饋。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