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吳欣盈產子討臍帶血「四寶」 超基因:還是要簽提領單
新光人壽慈善基金會董事長、民眾黨前立委吳欣盈44歲產子,委託超基因生技公司提取幹細胞、間質幹細胞保存引發糾紛,吳欣盈事後訴訟要求返還臍帶血、羊膜、臍帶及胎盤等,否則得負損害賠償責任,台北地方法院今言詞辯論終結,定9月18日下午4時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吳欣盈、超基因公司均委任律師出庭。吳欣盈委任律師指出,根據會議紀錄,雙方當初協商仍是以返還「四寶」為主,超基因公司至今也拿不出書面催告證據,且超基因居然可以稱總裁因不了解運作,而可以免除責任。
吳欣盈律師說,為何超基因提出提領單,吳欣盈仍不願意和解?因為提領單使用說明欄載明,超基因指是吳欣盈延遲付款,超基因已於2024年2月6日終止合約。此話讓吳欣盈如何能接受?因此無法和解。
超基因委任律師指出,吳欣盈所提「四寶」要返還一事,當初協商會議雙方都明白知悉討論的是四寶的「幹細胞」,而非「四寶」原物本身。吳欣盈至今仍一再以「四寶」用語混淆視聽,完全違背契約約定。
超基因律師表示,雙方2023年1月9日簽約後,吳欣盈僅於同年1月27日支付2萬元簽約金,之後再無給付任何款項,但超基因仍妥善保管契約所載的幹細胞,吳欣盈直到提告前才匯入款項,總金額約60萬元。
超基因律師說,公司一再告知吳欣盈,若要提領幹細胞,只要填寫提領單就可以取回,法官也勸吳欣盈簽提領單,但吳欣盈至今尚未提出提領單,公司因此沒有給付義務。
超基因律師表示,若吳欣盈不同意提領單使用說明欄的記載,其實可以反映或註記,另從申請書上的各欄位記載可知,審核程序不只有超基因公司,也包括保存中心,就算法院判命公司須返還,仍無法替代吳欣盈應填寫申請書一事。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