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爭親權!兒子「愛爸爸跟愛媽媽一樣多」 法院長篇裁定超催淚

台北市一對父母離婚後,針對未成年兒子向法院請求酌定親權,士林地方法院家事庭法官王昌國發現,「長子愛著爸爸媽媽,沒有誰多誰少」,便於裁定書中說明調查及觀察結果,提醒當事父母「法院判決只是孩子生命歷程的逗點,不是親情的句點」,長篇裁定令人動容。

裁定指出,當事父母育有未成年兒子,2023年離婚,向法官請求酌定親權。父親主張,母親居住高雄,兒子自幼即與父親同住至今,權利義務的行使負擔應由雙方共同承擔,並由父親擔任主要照顧者,得單獨決定部分事項,母親應按月給付1萬6000元扶養費;母親則主張,父親非友善父母,孩子應由母親照顧,父親應按月給付1萬6000元扶養費。

社工訪視時發現,父母健康、經濟狀況良好,皆可負擔照顧兒子,兒子在父母家中都能自在,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都互動良好;父母皆會教導兒子學習穿衣服、上廁所、刷牙等生活習慣,但母親的約束力較強,比較有原則,父親什麼事都順著兒子,有管教,但成效不高。

裁定揭露兒子部分說法,「現在跟爸爸住,固定時間會去媽媽那邊,曾經不想去上學,因為很想媽媽,要等20天才能看到媽媽」、「喜歡爸爸也喜歡媽媽,喜歡的一樣多,媽媽會帶我去新的地方,爸爸電腦很強,問題問他都會解決,還會帶我打球」、「希望全家一起出遊、用餐,希望爸爸媽媽回到以前,想要3個人住在一起,但他們會吵架,做不到」、「不懂什麼親權,讓法院選就好」。

法官認為,父母離婚後仍能持續進行會面交往,雙方應非高衝突或完全缺乏互信;兒子對父母的喜愛不分軒輊,能細數各自相處的狀況,不願意給父母打分數或做出選擇,還擔心自身陳述會影響父母感受,而要求保密自己的想法。

考量調查觀察結果,兒子親權應由父母共同行使,再考量兒子曾因思念母親而拒學,母親對兒子在管教方面較有約束力,對於兒子就學階段成長有明顯助益,應由母親擔任主要照顧者,父親應按月給付1萬6000元扶養費。

然而,法官並未認為父親親職能力或教養方式低落,母親認為父親沒有好好帶孩子,甚至毫無作為,但換個角度看,兒子能自由抒發宣洩情緒,是否也是一種悠遊自在的表現?父親的「無作為」是否可能成為兒子在不同氛圍下心靈成長的養分,值得觀察。

法官提醒,兒子愛著父母,想回到3個人在一起的日子,不能牽手共度一生的父母,該如何回應兒子的深望,或是視而不見,千絲萬縷中,如何彼此尊重和理解,希望父母念茲在茲。法院判決只是孩子生命歷程的逗點,不是親情的句點;孩子在父母離婚後,仍應由父母合作照顧教養,沒有誰輸誰贏。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
士林地方法院。記者李隆揆/攝影

父母 母親

延伸閱讀

11歲女童家中產子 父母被捕謊稱「不知懷孕」…真相令人髮指

陳妍希離婚半年登雜誌封面!42歲近況曝 女神風采再現

育兒焦慮壓力山大 兒盟調查:3成父母坦言若能重來不會想生

討債男連續潑漆又駕車衝撞新北當歸鴨店 檢聲押禁見

相關新聞

藝人閃兵案再添1大咖!金鐘獎影帝薛仕凌至新北檢自首30萬交保

新北地檢署及法院如火如荼偵辦、審理藝人閃兵案,出面自首一人再添一大咖!身為前嘻哈團體大嘴巴成員的金鐘獎影帝薛仕凌,稍早也...

推帕金森氏症母親跌倒致死竟喊「我就孽子啦」 判4年半定讞

台中市邱姓男子去年與罹患帕金森氏症的母親口角,猛力推75歲母親一把,導致母親重心不穩跌倒,頭部撞擊地面,最終因顱骨骨折、...

影/GD周末首登大巨蛋 黃牛遭逮聲押獲准...今晨上囚車畫面曝

韓國天王 G-DRAGON(權志龍)本周末首登台北大巨蛋開唱,台北地檢署查出,曾涉周杰倫黃牛票的劉旻岳、張依萍夫妻檔,竟...

獨/台中惡男一再偷拍女童 和解讓他想出「更惡劣手段」...判決出爐

台中徐姓男子是性擾、猥褻女童累犯,過去因和解獲對方撤告、判緩刑,他沒反省卻變本加厲,持續上網下載兒少性影像,又在書店、地...

藝人閃兵案今開庭 陳零九等8人全認罪求輕判

檢警偵辦閃兵集團案發現除王大陸外,藝人陳零九、威廉、陳大天、大根、李銓、阿虎、Teddy、陳信維也涉嫌閃兵,依妨害兵役及...

獨/台中法官開羈押庭驚見「護照夾現金」 告發香港車手涉嫌行賄

香港籍羅姓男子加入詐騙集團來台當車手落網,台中地院法官開庭前訊問人別,一翻開羅的護照驚覺夾了4100元現金,經通報政風室...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