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學者陳時奮昨勝刑事!趙君朔因貼文 今遭判賠2萬且禁散布他住址
旅美學者陳時奮不滿網媒作家趙君朔在臉書上貼文,散布他不實婚姻等私領域資訊,或恣意謾罵,貶損他的人格、聲譽地位及社會評價,提告求償170萬元,並要求於報紙上刊登判決要旨、不得再侵害他名譽或散布個資。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判趙須賠償陳2萬元,且不能透過網路或其他媒介散布陳的戶籍地址,其餘請求則駁回。
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也依公然侮辱罪判在臉書上罵陳時奮「Before a(原文,應為an) unscrupulous devil came into being(無良的惡魔)」的趙君朔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定讞。
趙君朔與西華盛頓大學講座教授陳時奮(化名翁達瑞)因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的觀點不同,趙開始在網路上攻擊陳,包括貼出紅毛猩猩的照片,留言「亂咬人的猩猩翁瑞達(原文)」、「unscrupulous devil」等,並指述他的婚姻狀況。陳認為這些行為造成他精神痛苦,提告求償170萬元精神慰撫金,並依民法要求排除人格權侵害。
趙君朔辯稱他的貼文「看不出是指誰」,而「紅毛猩猩圖片」其實是他自己的臉書大頭貼相片,陳無權禁止他選擇自己的大頭貼照片的自由。趙還說,不可能有人誤信陳時奮是照片中的紅毛猩猩,主張未侵害陳的名譽。
趙君朔主張陳時奮是公眾人物,掌握較多的社會資源,須忍受較嚴苛的監督、檢討與批評,且就算他要負責,求償金額也過高,請求駁回陳時奮之訴。
北院民事庭認為,趙君朔的「Before a unscrupulous devil came into being(在一個無良的惡魔形成之前)」貼文,除此一句外,隨後緊連陳時奮的英文姓名、教授職稱和個人獨照,顯見「無良的惡魔」就是在說陳,依一般社會觀感,已有輕蔑、貶抑之意,構成侵害名譽行為。
至於紅毛猩猩照片與貼文,北院認為照片並無文字,而其他有關貼文則沒指名道姓,無從推測是在指誰,不能依陳的個人主觀感受就認為名譽權受侵害。
北院審酌陳時奮名譽受損程度、雙方身分、地位及資力等條件後,認為趙君朔應賠償陳2萬元精神慰撫金。北院也認為趙未經陳同意,將陳的戶籍地址個資公開,侵害隱私權情節重大,陳請求侵害防止有理。本件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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