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廁所遭拒砸店傷人 新竹惡煞二度鬧場今早遭拘提10萬交保
新竹李男16日清晨到早餐店借廁所遭拒,憤而砸店、毆打店員。警方初到場僅管束後放行,未料他再度返回叫囂,,事件引發外界譁然,專案小組今天拘提到案,檢方依傷害、毀損、恐嚇罪嫌訊問,認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恐再犯、勾串證人之虞,諭令10萬元交保,並禁止騷擾被害人。
新竹地檢署表示,專案小組於今天拘提李姓被告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傷害、毀損、恐嚇等罪名,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犯罪、勾串證人之虞,當庭依法諭知交保10萬元。
此外,並依刑事訴訟法第117條之1準用第116條之2規定,命其不得對被害人身體實施恐嚇、騷擾之行為。另檢察官同步指揮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影像等資料,以釐清當日警方執法狀況。
檢方表示,針對近日報導,發生於新竹市早餐店之暴力衝突事件,涉案李男的暴力行為,已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且引發大眾對於警方執法關注。新竹地檢署對此類暴力行為嚴厲譴責並高度重視,代理檢察長黃振倫獲悉後,立即指示主任檢察官邱志平、檢察官沈郁智指揮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新竹市警察局督察科、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釐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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