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自摔結局慘!撞3車掉手槍被逮 7旬男遭判6年4月
彰化縣沈姓男子把已故林姓前房客的一把手槍和兩顆子彈據為己有,去年帶槍和子彈騎機車出門飲酒,未料自摔擦撞停放路邊的3輛機車,員警趕到處理,手槍從他腰間掉出。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沈男有期徒刑6年,又依酒駕公共危險罪嫌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沈男出租房子給林姓男子,林男死亡後,沈男整理房子時發現一把手槍、兩顆子彈,未依規定繳交警方,而是據為己有。去年2月間他帶槍和子彈騎機車到彰化市某餐廳與友人聚會,酒後騎機車返家途中自摔,撞上停放路旁的3輛機車。
警方報據趕到處理,先實施酒測,手槍從沈男的腰間掉出,被員警當場查扣,接著測出酒測值超標3倍,員警進一步檢查,在沈男外套口袋找到兩顆子彈。沈男的律師為他辯護稱沈男持有槍彈數量不多,並無供犯罪使用,且他已年近七旬,年事已高,請求減輕其刑。
彰化地院審酌,沈男持有槍彈逾20年,對他人生命、身體安全有潛在的高度危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更攜帶外出,所為實屬不該,又明知不能酒駕卻仍為之,漠視自己及公眾的安全,自摔後更波及他人車輛,所為殊屬可議,兼衡他的智識、家庭狀況,依犯未經許可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徒期6年,併科罰金6萬元,又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徒刑4月,槍彈均沒收。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