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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大聲公造謠、空氣槍射車窗向前女友討債 家暴男被判徒刑6月
彰化縣楊姓男子與前女友有財務糾紛,在放學、下班的時段持大聲公接續播放「某小姐,欠錢還錢」、「妳不要把錢都拿去買毒品」,4天後拿空氣槍射破前女友車子的車窗。彰化地方法院審結,楊男犯誹謗罪處拘役30日、犯毀損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楊男的前女友曾在兩人LINE對話紀錄傳送「你拿的6000,我改天還你,不欠你人情」、「慢慢還你,對不起」等文字,楊男提出委託書及雙方對話紀錄截圖佐證,被法官認為有債權債務的存在。
楊男稱目睹前女友在她家中看到她施用毒品,才會說她拿錢去買毒品。法院查詢女子的前案資料,未見記載任何有毒品的案件。對於以空氣槍射擊前女友車子的擋風玻璃及左後車窗,楊男自稱服用藥物神智不清、頭腦昏沉,「其實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法官認為尚無證據足以顯示他服用藥物而陷於精神喪失的無責任能力狀態。
彰化地院審酌,楊男有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傷害、妨害自由等前科,毒行非佳,跟前女友的財務糾紛未能和平理性處理,犯後未能反躬自省,反而藉詞推諉卸責,足見無悔意,犯後態度不佳,另考量被害人所受損害程度,及楊男的犯罪動機等,兼衡學識、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拘役和徒刑,並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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