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只有吳宗憲不認圖利罪 律師質疑:買菸判得比共諜重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安私菸案,今行言詞辯論,12名被告除了官邸侍衛室前少校吳宗憲,被控涉犯圖利罪的被告今「全部認罪」,審判長許泰誠問吳「大家承認了,只有你否認?」提醒不認罪的後果要自行承擔。吳的律師林俊宏、王振志對先前傳鑑定人立場不同的矛盾也浮上檯面,林作無罪答辯,王稱「沒有國安人員什麼都不是」。
上訴二審的被告可分為「國安幫」的吳宗憲、張恒嘉、劉尊彰、黃柏維、潘秉忠、張家維、葉信宏、李君偉,以及「華航幫」的于堯、黃川禎、陳穎彥、邱彰信。其中華航供應管制部管制組管理師陳穎彥並未被起訴圖利罪,僅被起訴逃漏稅捐罪,除了吳宗憲外,所有人今天都改口認了圖利重罪。
本案源於2019年7月11日至22日,蔡英文總統出訪太平洋友邦島國,傳出國安特勤人員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私菸闖關;檢方2019年8月起訴吳宗憲、中華航空前副總經理邱彰信等13人,後追加起訴請吳宗憲代購菸品的劉品纖。
台北地院2021年6月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官邸侍衛室少校軍官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徒刑,各褫奪公權10年。另外,邱彰信、華航空品處協理于堯、陳穎彥被依逃漏稅捐罪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華航商用品規劃營銷部整合行銷組代理組長黃川禎則因幫助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遭處5年4月,褫奪公權5年。
今日言詞辯論前,張恒嘉的律師便先詢問審判長「犯罪所得是多少?」並說張願意先繳交,現場氣氛顯得不尋常,接著其他被告的律師也紛紛說被告要認圖利罪,審判長因此先休庭,讓律師與被告討論。復庭後,審判長逐一詢問「有誰要認罪?」清點後確認只有吳宗憲不認罪,律師王振志碎念「這叫不正訊問好不好」。
律師王振志辯稱,一般旅客入境,會依照攜帶物品是否需要申報而區分走紅色或綠色通道,總統專機勤務下機走的是C3管制門,沒有查驗站,本案是「不教而殺」。他批評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應不作為而作為」,是誰違法?並認為本案雖然社會觀感不好,但沒有違規的問題,「免驗」就是有關稅豁免權,吳宗憲只是訂購窗口。
律師林俊宏表示,吳宗憲基於過去的總統出訪經驗,會幫忙訂免稅品,他在那個位子就是要負責這些工作,吳認為與一般旅客不同,況且本案的菸品被扣,沒有人拿到,「未有使人獲得利益」自然不構成圖利罪。林說,吳承辦此事沒有好處,也沒有損害他人,不應承擔這些罪名,應無罪。
張恒嘉表示,6年來遭受異樣眼光,20年前因家境經濟問題而從軍,他是法律門外漢,希望能早點結束官司,重新生活,請求從輕量刑。
本身不抽菸的總統府侍衛室駕駛班上士劉尊彰買了900條香菸,一審遭判刑7年,他表示如果再有一次選擇,不會做這樣的事,「沒有一天不後悔」。律師洪偉勝表示,一審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論處,但立法時空已經不同,應作目的性限縮解釋,劉只是開行李車,非專案人員,希望合議庭給緩刑。
洪偉勝並以總統府憲兵變共諜案為例,被判最重的賴重宇也僅處7年徒刑,他質疑買菸會比當共諜嚴重嗎?
8月8日高院開庭時,傳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陳衍任鑑定稅法,陳衍任認為貪汙治罪條例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的規定不合時宜,是威權時代的立法,不符罪刑相當性,有違憲之虞。
※ 提醒您:吸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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