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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絲瓜」不忍了!誤捲命案遭羈押又被指是「砲友」開告
女網紅「絲瓜」、梁思惠曾捲入命案遭羈押,後獲不起訴處分,梁女指控,陳姓女子指她是萬姓男子的「砲友」,提告誹謗罪。台北地院審理,依加重誹謗罪判陳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完成法治教育課程5場次。可上訴
梁思惠曾捲入台北市南港區萬象大樓地下室「陳可緗命案」,時年24歲的陳可緗,2017年3月1日遭人姦殺,警方偵辦時,兇手程宇謊稱與陳可緗的閨密梁思惠合謀殺人,2人一開始皆被羈押禁見,5天後,檢警認為程宇誤導辦案,釋放梁女。
檢方指控,27歲陳姓女子與萬姓男友爭吵,2024年6月18日在IG上發布「某天我看了他(指萬姓男子)的平板內隱藏相簿,有個女生在他床上的背影裸照,時間是2023/3/18 ,人物是他前「砲友」,本篇女主角」;陳女指「她叫『絲瓜』,是位網紅... 這是他跟前女友還在一起時的『砲友』」。
陳女在文中標記梁思惠的IG帳號,散布梁思惠是萬姓男子與前女友交往時的「砲友」,毀損梁女的名譽,梁女向台北市警中正第二分局報案,檢方起訴陳女,法院開庭,陳姓女子自白犯行,法官認為她犯的是刑法散布文字誹謗罪。
判決書指出,陳女因感情事宜,未以理性、和平方式解決爭執,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處發表涉及梁女私德的言論,不過,陳女犯後坦承犯行,表示願意和解,但梁女不想,考量陳女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生活狀況等,依法量刑,也給緩刑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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