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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貓案後續…梁恩睿犯性侵等14案判117年6月 新案刑期再加重

綽號大貓、已故的權自立性侵3女童、1男童,被稱為「美術館叔叔」的梁恩睿是共犯。法官先前就梁犯14罪判刑共117年6月,應執行25年定讞。檢方事後又查出梁男另涉他案並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分依強制性交、違反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再判刑梁男10年、8年6月。全案可上訴。

花蓮警方2023年5月偵辦案件時,發現嫌犯的行動硬碟中有猥褻、性侵女童影像,查出當時住在基隆的權自立,權受託幫忙照顧女鄰居的3名未滿12歲女兒時犯案。去年8月20日持拘票要逮捕他時,權男疑畏罪墜樓死亡。

檢警偵查時,發現梁男假藉幫忙照顧時,曾性侵大姊和二姊,並唆使女童未成年的舅舅,指侵、猥褻大姊。梁男用手機拍下多次犯罪影像,上傳網路被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後,依成年人利用兒童犯加重強制性交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性交罪、加重強制猥褻罪、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14罪共判刑117年6月,應執行25年徒刑。梁男上訴,台灣高院駁回後,梁未再上訴定讞。

梁恩睿2021年擔任北美館研究助理,懲戒法院認為梁男為逞私慾,竟對弱小兒童性侵,且拍攝性影像,容易傳布、保存,更將造成被害人終身負擔與憂慮,傷害難以估計,重創政府及公務員形象,判決「免除職務」懲戒處分。

檢方從蒐證影像中,又清查出梁男犯情節相似的罪行,另案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刑10年;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之電子訊號罪,判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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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美術館叔叔」的梁恩睿犯強制性交等罪,14案判刑共117年6月,應執行25年定讞。檢方事後又查出梁另涉他案並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分依強制性交、違反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再判刑梁男10年、8年6月。全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被稱為「美術館叔叔」的梁恩睿犯強制性交等罪,14案判刑共117年6月,應執行25年定讞。檢方事後又查出梁另涉他案並起訴,基隆地院審理後,分依強制性交、違反性剝削防制條例罪,再判刑梁男10年、8年6月。全案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基隆 性侵 猥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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