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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前獅子會長變車手詐千萬 「樂善好施」當上訴理由...法官改判了
彰化縣蔡姓男子是二手車商,涉在2年前加入「麥可」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到超商交易虛擬貨幣,謝姓被害人交付1099萬元現金給蔡,謝事後發現被騙報警,警方查獲蔡,依詐欺罪送辦,一審判蔡3年徒刑,二審蔡以曾任獅子會長、家長會長,每月會賠被害人4萬5000元為由,請求緩刑,二審改判2年2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在2023年4月至5月間擔任詐騙集團車手,當時謝姓男子被詐團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詐騙,謝在彰化縣一間超商內,三度交付389萬元、340萬元、370萬元給蔡,後來謝發現受騙後報警。
謝男在警方協助在在2023年5月間再約出蔡男,在超商內交付100萬元購買虛擬幣,警方在場埋伏,等蔡現身抓人,依詐欺罪送辦。
彰化地院判蔡男3年徒刑,蔡男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蔡男以過去未曾有犯過刑案,曾擔任獅子會長、家長會長,樂善好施,多次捐款,此次僅是一時失慮,希望法官給能改過機會,每月會給付4萬5000元和解金給被害人,希望法官給予緩刑。
二審審酌,蔡男在偵查、一審審理時,都否認犯行,不過二審時,已坦認犯行,量刑基礎已有改騙,前審未審酌此,此案的刑罰量定尚有未合,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2月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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