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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尾牙聚餐性侵酒醉老闆娘 判刑3年10月再賠120萬
新北市陳姓男子2年前應邀參加上游公司尾牙聚餐,竟藉酒壯膽趁機性侵酒醉老闆娘,去年11月上訴高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應賠償受害當事人夫妻2人精神慰撫金共1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已婚從事冷凍空調的陳姓男子在2023年1月初,受上游廠商邀請至餐廳參加尾牙聚餐,再至該廠商老闆住家續攤,陳男竟藉酒壯膽,見酒醉老闆娘躺在客廳沙發上,心生歹念乘機脫褲性侵,老闆聽聞妻子大聲呼救,與一對兒女聯手才將已喝多的陳男拉開,但為時已晚。
陳男被眾人拉開後,還發酒瘋並誇張掏出一疊千元大鈔亂丟,甚至還大聲說「我有錢。」直到警方到場依現行犯當場逮捕才結束吵鬧。
受害老闆娘事後無法承受一生名節清白遭辱,一度落海尋短,雖幸獲得救,但身心迄今仍飽受內心痛苦困擾。陳男上訴高院於去年11月仍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10月;民事求償部分,新北地院日前判決陳男應賠償受害當事人精神慰撫金90萬元,及受害當事人丈夫30萬元共120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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