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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原五口命案李團長網路發文要證人刪對話 成羈押鐵證
台中豐原五口命案引發社會關注,台中地檢署14日晚間拘提綽號「李團長」的李姓女子到案,以證人、手機採證、信用卡金流等新事證,認定李女有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從14日深夜11時許開始訊問,今天凌晨零時許,裁定李女羈押禁見,其中李女在交保後的臉書貼文、要求證人刪除對話記錄,也被認為是隔空串證的證據。
台中地院指出,此案經院法官訊問後,認為依被告供述、卷內之證人證述、非供述證據等資料,足認被告涉有檢察官聲請羈押意旨所指詐欺取財、行使偽造準私文書、恐嚇取財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中院表示,李女在案發後有指示證人刪除對話紀錄,到案後又更換LINE帳號,有傳送訊息要求證人改使用其他帳號聯繫,還有傳送訊息影響證人證述的舉動,足認李女有湮滅證據及勾串證人之虞,具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法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中院表示,李女若不服羈押或禁止處分,得於10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法院提起抗告。
據查,李女在6日交保時在臉書貼文,「這幾天警方應該會去你們店裡詢問您們,是否有我這個人拿黃金去您店裡賣,也請您們依實際告知警方,我是否常拿金塊去店面賣給您們」,疑有指示銀樓業者面對警詢時的說法,也被專案小組認定有串證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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