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9月大女嬰腦傷翻白眼…母扯「擦藥就會好」 狠父確定要入獄
台中市蔡姓工人和張姓妻子育有2歲、9個月大女兒,兩人不滿2名女兒哭鬧,多次徒手狂毆、猛力搖晃小女兒的頭部,導致意識模糊、腦出血、受虐性腦傷,蔡甚至反手打大女兒一巴掌,力道大到女兒跌倒在地,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蔡4月、1年6月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張女則另案審理,一、二審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1年3月徒刑。
蔡先於2024年5月10日晚間7時許,因不滿小女兒哭鬧,徒手毆打小女兒雙腿2下;同年月12日凌晨,又因小女兒想睡覺而哭鬧,竟徒手以全力毆打年僅9個月大小女兒後腦勺2下、臉部1下、手掌1下、大腿左外側2下、大腿右外側2下。張女也去年5月初某日,在住處內徒手毆打小女兒頭部1下、拍打臉部1下,並劇烈前後搖晃小女兒。
蔡、張女2024年5月15日凌晨帶2名女兒入住旅館,蔡在電梯內因不滿大女兒無法自行站立,見她跌坐在地,出手掌摑臉部1下,使大女兒左臉頰挫傷,且力道之大害大女兒跌倒,張女全程目睹卻無動於衷。
進房後,張女再度猛力搖晃小女兒後,小女兒意識模糊,醫院發現她右側硬腦膜下出血、臉部與四肢多處瘀傷及受虐性腦傷等,緊急動開顱手術,通報警方後才揭發案情。
蔡起初否認犯行,被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在訊問期間經檢察官播放電梯內監視器影像,才改口坦承犯罪。蔡供稱,他有施用K他命,並欠債80多萬元,且收入不穩定,他是因生氣才打女兒,他情緒沒有控管好。張女也說,想說只是瘀青擦個藥就會好了。
旅館人員也作證,目睹蔡以反手手掌毆打女兒,且當天11點要退房,2人卻不斷到櫃檯支付延長時間費用,但沒見到2名女兒,直到下午3點張女抱著女嬰到櫃檯,看到她懷中女嬰已經翻白眼。
檢方認為,2名女兒所處教養環境不佳,且小女兒自2024年1月16日後均無就醫紀錄,可見被告蔡施暴後無心生悔悟帶去就醫,蔡也自承「當時太累,就沒帶去看醫生」,且兩人不認為自己毆打子女的行為有何不妥之處,為人父母竟展現此般不負責任的心態,令人髮指。
檢方也勘驗電梯內監視器畫面,蔡出手掌摑坐在地上的大女兒臉部,力道之大,使大女兒再次倒向一旁,且張女目睹也全無阻止、譴責,彷彿對蔡的行為習以為常,依法起訴。
一審依2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各判蔡4月、1年6月徒刑,檢方針對量刑上訴,二審則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認事用法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而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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