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虐童教練300萬棄保潛逃 前女友與員工助逃亡遭起訴
新竹縣竹北市健身房負責人葉展皓涉嫌虐童案,2月移審後獲法院裁定300萬交保,但隨後竟棄保潛逃。檢警查出葉男的員工王男與前女友楊女2人協助葉男逃亡,王男還持葉男印鑑將車子過戶,最終依藏匿犯人罪嫌起訴王男與楊女,另依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王男。
檢方指出,葉展皓因涉嫌嚴重虐童案,經檢察官起訴並由法院裁定以300萬元交保,限制其居住於竹北住所,並命其每日上午10時及下午6時向竹北派出所報到。
檢警調查,王男和楊女明知葉男已被起訴、限制出境,卻仍合謀協助其出境潛逃。兩人不僅多次陪同葉男報到,對其交保條件知之甚詳,仍於今年3月28日凌晨3時許共同展開逃亡計畫。
逃亡當天葉男先駕駛自用車前往楊女住處接應其與行李,後再返回住家取行李,3人再會合至王男位於新竹市的住所,改由王男駕車前往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於清晨6時18分抵達。王男與楊女卸下行李後,目送葉男進入機場,並語帶不捨說出「兄弟保重」、「再見」等語,顯示早已知悉其逃亡計畫。
葉男與楊女其後一同辦理出境手續,於上午7時56分完成通關,搭乘星宇航空班機離境。楊女於4月5日自泰國返國通關時,再由王男接回住處,但遭通緝的葉男至今仍未歸國。
法院原訂於3月28日開庭,葉男未到庭,經法院拘提未獲,檢方調查後確認其潛逃出境,並於4月1日發布通緝。
此外,葉展皓名下車輛原登記所有權為葉男,王男在葉男潛逃出境後,竟持葉男交付保管的印章,偽簽其名並於新竹監理站辦理過戶,損害監理機關對於車籍資料登記事項管理之正確性。
檢方最終依藏匿犯人罪「使人隱蔽罪嫌」起訴王男與楊女,另依偽造文書罪嫌「行使偽造私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起訴王男。
新竹地檢署強調,對於侵害兒童身心福祉之重大犯罪,始終秉持依法嚴辦、從嚴究責之立場,對於妨害司法程序、協助被告潛逃之共犯行為,亦將一併究責,絕不寬貸。葉姓被告潛逃出境,公然挑戰司法權威,呼籲葉嫌應即返國,誠實面對司法審判。若社會大眾知悉其行蹤或相關資訊,歡迎協助提供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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