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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罵空軍前副司令「漢奸、台奸」 于北辰判賠6位數
陸軍退役少將、桃園市議員于北辰去年接受節目訪問時,罵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漢奸、台奸、敗類」,被一狀告上法院,張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判于20萬元,于不服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張延廷主張,他是知名軍事評論者,2024年5月26日到風傳媒製作的「下班瀚你聊」節目接受訪問,節目主持人詢問若中國出兵攻台,國軍能支撐幾天,他分析並答以中國必定採取快節奏攻勢,以演習天數來推知約僅2天即能攻陷我國,寬鬆估算乘以2則為4天。
張延廷指出,未料于北辰聽聞他的論述後,卻於同年月28日在三立新聞網製作的「94要客訴」節目中,恣意謾罵他「漢奸、台奸、敗類」等語,他認為于的言論足以貶抑他的社會評價,且相關言論在網路上流傳,已不法侵害他的名譽權,而提告求償。
一審判于應賠償20萬元,于不服上訴,高院指出,漢奸、台奸、敗類均為負面詞彙,其中漢奸、台奸為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人,相當於「賣國賊」、「內奸」,即指通敵或叛國之人,敗類則指害群之馬,危害同類之人,于相關言論指摘張,足以貶損張的社會上評價,已侵害張的名譽權。
高院認為,張接受節目訪問時,是依個人專業知識,針對如果中共攻打台灣可能戰略做分析,屬公眾議題,而對此攸關國防安全、公眾利益的議題,于可加以評論,若不認同張的見解,可提出專業意見駁斥,但于所發表的言論,並非出於本身專業意見,也未客觀理性駁斥張的分析能力。
高院指出,張接受訪談時並未提到放棄防衛甚至投降等論述,但于仍冠以漢奸、台奸、敗類等用語,使用偏激不堪言詞而為意見表達,顯已逾合理程度,難認是出於善意評論,審酌雙方學經歷等,認為于應賠償2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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