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今回暖溫差大!吳德榮:周五周六南方水氣增降雨範圍大

冬至撞天赦日禁忌一次看 命理師曝3步驟開運旺來年

林明佐1500萬交保…隔天送急診 中檢5點考量決定不抗告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和九州博弈集團洩密、貪汙6616多萬元。台中地院11日裁定林15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在屏東老家,林13日辦保後回家後一度傳出高燒住院;對於林交保裁定,台中地檢表示,檢察官審慎考量後決定不提抗告。

中檢表示,經檢察官調取卷證,審核台北榮民總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暨函文、台中看守所公函等資料,足認被告林明佐確有因罹患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

中檢說,法院裁定內容除諭知相當金額之保證金外,輔以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並命被告需定時至警分局報到等配套措施,確有平衡考量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維護。

另外,林明佐具保離所後因病情惡化於6月14日入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急診,安排手術治療及收治加護病房等情,且林遵守台北榮民總醫院醫療意見,於6月17日如期至竹北治療中心進行硼中子捕獲治療後返回義大醫院,並已預計下次治療時程,此有公務電話記錄可資佐證。

檢察官審慎考量,認為法院本次裁定內容並無違法、不當。後續被告病情如有變化,檢察官仍將適時建請法院提升科技設備監控之強度,並重新審酌羈押之必要性。

台中地檢去年5月搜索將林明佐聲押獲准、8月起訴,直到今年3月台中地裁定他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中院更裁維持同樣金額交保,但命林應加裝電子腳環監控,檢方再次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後,中院改裁定林收押。

直到中院6月3日開延押庭時,林明佐稱自己已是「半殘之人」,因病雙腳無力需坐輪椅,沒有能力、體力逃亡。其辯護人說,林急需台北榮總接受BNCT治療,之前交保戴電子腳鐐已造成左腳傷口,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暫時拆卸。

中院依醫院函覆資料,認林明佐罹患惡性脊髓腫瘤等疾病,醫師建議「硼中子捕獲治療」( BNCT治療),且BNCT治療有其必要急迫性,有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之情。

中院拉高保金至1500萬元,11日再裁定林明佐交保,但應接受個案手機,拍攝自己面部照片同步傳至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定期向中院報到8月,同時限制住居在他屏東縣老家,及限制出境、出海8月,每周一、三、六,上午7時至12時間,要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報到各1次。

由於林13日交保隔天傳出高燒住院,剛交保就無法依規定拍照回傳,中院也表示,林的律師有電話陳報情形,承辦法官同時請律師傳真相關資料,會視狀況妥適決定。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涉貪,13日交保後隨即因高燒住院,中檢決定不抗告。圖/家屬提供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涉貪,13日交保後隨即因高燒住院,中檢決定不抗告。圖/家屬提供

林明佐 屏東縣政府

延伸閱讀

再晚一天恐怕就死了…林明佐昨清創手術3、4小時 家屬發聲了

涉貪警政監林明佐交保 今傳病危住進加護 檢:尚未抗告

前警政監林明佐交保首日高燒、畏寒急送醫 中檢研議是否抗告

前警政監林明佐昨交保回老家就高燒掛急診 台中地院回應了

相關新聞

高雄男殺死鄰居夫妻 還要求傳目擊童出庭!家屬斥凶手無同理心求判死

高雄男子吳龍滿前年9月15日早晨持刀殺害樓上蔡姓鄰居夫妻檔,蔡女兩名幼子目擊全程,一審吳龍滿被國民法庭判處2個死刑。高雄...

上市公司中纖假買肉出借2億 董事長300萬交保、電子監控防逃

桃園地檢署追查肉商林宏恩吸金30億元詐欺取財案,發現上市公司中國人造纖維股份有限公司(1718)虛構代購肉品,提供通緝犯...

職籃球星高國豪兄弟互毆控傷害 法院今宣判前「收到和解書」改天再審

職籃球星高國豪因「私約二嫂」風波未息,去年12月家族在宜蘭蘇澳某餐廳聚餐一言不合,竟演變成3兄弟互毆大打出手,從餐廳內打...

才因減重縮胃過度醫療挨罰 減肥名醫宋天洲又涉詐保30萬交保

調查局接獲檢舉,指高雄市減肥名醫宋天洲為張姓女病患開立不實診斷證明,讓患者向多家保險公司詐保,金額約數十萬元,台北市調查...

法官回「你們集團很大」 三地董座一夜籌齊2.2億現金聲請交保

高雄三地集團創辦人鍾嘉村被控透過灌水工程款等方式,從光電場工程款、開發費收取回扣,不法金額估3億5084萬元,高雄地檢署...

獨/士官長推女同仁屁股上軍車、LINE問「錢債肉償」 20年軍旅確定收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周姓士官長環抱女性同仁大腿、推屁股上中型戰術輪車,在LINE群組中寫下「好噢,接受錢債肉償...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