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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冥紙、抬棺討債 法院判兩男徒刑還要給付精神慰撫金
彰化縣賴、詹兩名男子從事殯葬業兼營「地下錢莊」,以撒冥紙和抬棺的方式討債,被債務人一狀告上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賴男未到庭,詹男陳稱沒能力負擔。彰化地方法院審結,判處兩人應連帶給付精神慰撫金15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賴、詹二人用撒冥紙和抬棺的方式,向兩人討要到47萬多元,其中一人認為賴、詹二人找錯對象,根本不是他借錢,抬棺討債一事鬧得全村皆知,議論紛紛,讓他高齡90歲且罹患多種慢性疾病的媽媽到現在仍害怕,兄弟姊妹也不敢回家,他要求名譽及精神慰撫賠償1千萬元但談判破局。
另一人報警並提告,賴、詹二人因涉犯加重重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月、4月。被害人主張因賴、詹二人到他的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使他感受生命和身體被威脅、精神上痛苦,請求二人賠償精神慰撫金。賴無故未出庭,詹男在地院審理時陳稱想和解,但沒能力負擔,對被害人主張沒意見。
彰化地院審酌,賴、詹二人與被害人有金錢糾紛,卻未思以正當合法途徑解決,竟前往對方住處撒冥紙、擺放棺材,致被害人心生恐懼,認其生命及身體有遭受危害的可能,造成原告受有精神痛苦,兼衡兩人工作收入、家庭和經濟狀況,認為被害人請求二人賠償的15萬元精神慰撫金,應屬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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