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委託友到場確認「前男友婚禮」!他沒包禮金吃龍蝦挨告 法院判決逆轉
林姓男子受友人卓女之託,去前男友婚宴現場拍照確認是否真舉行婚禮,竟佯裝新郎同事入席爽嗑龍蝦,直到因席位不足,被新郎逮到且也沒包禮挨告,桃檢依詐欺取財罪起訴並追徵2508元餐費,桃園地院認為林男「不是去蹭飯」無詐欺犯意,判他無罪,可上訴。
起訴指出,37歲林男受卓女請託於2024年元月初某晚去桃園市八德區某知名婚宴會館的禮廳拍照,幫她確認鄭姓前男友所辦婚宴的真偽,林男在晚上7時36分才抵達,現場接待人員詢問他的身分,林明知自己並非新郎的親友也未受邀出席婚宴,而他也無給付禮金的意願,於是向接待人員謊稱是新郎同事,隨即被引導入席。
林男入座前後均未主動交付禮金或紅包,也沒有表達要包禮之意,隨即在婚宴中大啖美食,至少吃了排翅、龍蝦等餐點,後因真正受邀到場的賓客席位不足,接待人員比對座位後,與鄭姓新郎確認後,發現林根本不是新郎同事,就連新郎也不認識他,於是報警處理。
檢方偵查時,林矢口否認,他說自己是應卓女要求前往拍照,但到場時,婚紗照已移進宴會廳內,他才跟著進去,當接待人員詢問身分後回應為男方親友就被帶去座位云云辯稱,他認為當下不入座且不用餐會顯得很奇怪,所以才吃了2道菜;強調自己當天雖然沒帶紅包袋,但是有帶1200元禮金,若有必要他也可以包禮的。
經查,新郎與李姓接待人員指證,林男從被識破假賓客到離開餐廳時,都沒有主動表明要補包禮金;且根據卓女與林男之間通訊的對話紀錄得知,林男因卓女之託挨告,卓為此諮詢法律專業人員後轉告「我剛有問一下,他說要老實說,然後不可以白目,不然會有前科,要說你願意補償紅包的費用」等語,並將她與鄭法務對話截圖傳給林。
林則回「我會說我有準備紅包」、「跟你說詞一致」。卓又問「你原本有沒有準備啊?可是你說你沒準備,後來又說你有準備?」林回「沒、跟你說詞相符的話,要說有準備吧,但我本來也要包啊」,卓總結後說「我記得你跟我說你原本有要包」等。卓女與林男更在訊後對話中提及「說詞一致」、「我會說我有準備紅包」等語,引來檢方質疑為事後串供。
檢方認為,卓女和林男案發後的通訊對話中提及「說詞一致」、「我會說我有準備紅包」等語,讓人不得不懷疑是為事後串供,2人口徑一致地表示,到婚宴會館目的是為了拍照確認,前男友真的結婚而不是參加喜宴,可見林男動筷子開始用餐之際,主觀上就沒有想包禮的意思,否則在假冒新郎同事時,大可主動交禮金或給紅包;而不是等犯後遭識破身分、甚至檢警偵辦時,才宣稱自己沒有詐騙意圖而願意付禮金,這種說法根本不可信。
經法官調查,林男受卓女之託到會場拍攝新郎的婚禮照片,當晚是吃過晚餐後才到八德那家婚宴會館,並以新郎同事身分入席,用餐是為了掩飾拍照目的,因而認定林男並非為圖免費餐點而施以詐術,不具詐欺犯意,法官諭知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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