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毒販因口角害命遭判刑9年 法官叮囑獄中要修煉情緒
新竹縣鄭姓毒販因吳男不依約定價格買毒,雙方發生口角進而互毆,過程中鄭男竟持武士刀刺向吳男多刀,其中一刀刺進腹腔,導致吳男血流不止,送醫不治,新竹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
法官調查,鄭男因吳男不願按約定價格購買毒品,而於去年4月26日晚上6點半,在新竹縣新豐國中校門前某處,與吳男發生口角。鄭男竟以腳踹吳男腹部,再持含刀鞘的短武士刀拍擊其臉頰等部位,因吳男持熱熔膠條毆打鄭男頭部,鄭憤而持武士刀朝吳男身體揮刺多刀,其中一刀從骨盆腔刺入腹腔內,導致腹腔內大量出血而倒地不起。鄭男見狀即將吳男送醫急救,惟仍因大量出血而不治死亡,鄭男旋即逃逸。
針對此案,法官在審理庭時告訴鄭男要修煉情緒,「你就是控制不好自己的情緒,要去改變,才是對你自己、家人好,但就算懺悔一輩子,也無法對得起死者的家屬」,要在監獄裡多讀一些書、反省自己,學習一技之長,未來才能重新開始。對此,鄭男也在庭上回應「我錯了!」
法官審酌鄭男因故與被害人發生口角爭執,即持短武士刀朝人身體揮刺,造成被害人死亡,對家屬造成難以撫平之傷痛,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殊值譴責,最後依傷害致死罪判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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