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誣指賄選送檢調致落選 竹縣議員候選人提告獲賠35萬
新竹縣范姓議員候選人在2022年選舉期間,因遭林姓女子虛構賄選罪行,導致落選並遭檢調調查,其助理甚至遭羈押。事後范男獲不起訴處分,憤而提告求償百萬元。新竹地院判決林女需賠償35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女於111年新竹縣議員選舉期間,明知范男未涉賄選,卻於11月14日前往新竹市調站檢舉,稱范男的助理劉女以紅包一萬元賄選,導致范男遭調查訊問,最終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范男說,他身為地方政治人物,因無辜受賄選罪刑事案件調查,社會評價早已因此而受有嚴重貶損,且因無法即時獲得不起訴處分,最終以些微差距落選,且競選團隊成員劉女成為被誣陷的破口,無辜遭羈押逾月,必須歷經漫長審理程序尋求無罪判決,終日惴惴不安,更令他精神上承受嚴重折磨,因此向林女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官發現,林女多次改變陳述內容,且選後逐漸改稱不知何人提供該紅包等,則其主動把紅包拿到新竹市調查站並檢舉范男的動機,已有可疑。且林女是在收到紅包後11天才向新竹市調查站檢舉范男賄選犯行,已與常情有違。
法官認定,林女以不實指控侵害范男名譽,並利用司法資源干預選情,明知范男並無賄選犯行,竟虛捏事實誣指犯罪,致范男需奔波應訴,精神上承受痛苦非輕,判林女需賠償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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