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喝酒還開車!舞廳妹撞死晨運婦 判賠200萬
23歲的魏姓女子在舞廳上班,2023年8月23日清晨,她駕駛白色奧迪轎車撞死58歲孫姓晨運婦人,事後被驗出喝酒又拉K還開車上路;孫婦依強制險獲賠200萬元,保險公司代位求償,魏女沒有意見,台南地院台南簡易庭判決她應賠償200萬1080元。
依據檢警調查,花名「玲玲」的魏姓女子,2023年8月23日並未至舞廳上班,而是到台南市安平區的友人家喝酒解悶,她在清晨5時30分至7時20分飲用啤酒1瓶半、調酒1瓶、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從友人家離去,走到停放轎車、位於健康三街與育平街口的停車格。
魏女不顧自己喝酒又吸毒,7時25分開車沿健康三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駛,在府平路要左轉彎時,因飲酒、施用毒品後,注意力、判斷力、反應能力及操控能力均降低,又未注意車前狀況,當時孫姓婦人沿府平路由西往東方向晨運步行,遭魏女撞上,送醫傷重不治。
孫婦傷勢包括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胸部鈍力傷等,魏女酒測值達0.57毫克,當時車輛還衝撞到一旁的計程車及騎樓店面;不過魏女肇事後,竟在Ig上發「心疼車子」及爆粗口等多條動態,下車後還側錄員警推車畫面,喊「林北欸倒,我」、「下課」。
魏女只關心車子卻漠視被害人的態度引起社會輿論批評,當時她見事情大條,才上網公開道歉後關閉帳號;本案經台南地檢署提起公訴後,目前刑事責任部分仍在台南地院審理中。
由於魏女是因飲酒、吸毒後駕車撞死人,承保的保險公司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相關規定,在付給被害人醫藥費1080元以及強制險死亡給付200萬元保險理賠後,代位行使請求權,對魏女請求侵權行為訴訟求償,請求給付200萬1080元。
法院審理時,魏女出庭對保險公司的求償表示沒有意見,同意保險公司請求,法官判她應賠償保險公司200萬1080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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