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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無照騎車上路違規挨罰12至19萬元 台南分署列管強力執行
無照還騎車上路到處趴趴走,危及道路人車安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力執行無照駕駛罰鍰案件,3名年齡約19歲至48歲男子無照上路還違規,欠繳罰鍰從12萬至19萬不等,經移送強制執行後,扣押存款或自動繳納,清償全數罰單,台南分署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台南分署指出,48歲黃姓男子於2022至2023年間駕照經註銷仍騎乘機車、闖紅燈、不服交通指揮、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經台北市警察局萬華分局等舉發,遭台南市府交通局裁處26筆罰鍰,金額合計19萬4100元,逾期未繳納,移送強制執行。
台南分署表示,執行人員收案後,發現黃男有存款可供執行,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隨後核發收取命令,將存款交付移送機關收取清償全數罰單。
另43歲李姓男子於2017至2023年間無駕照騎乘機車、闖紅燈、未戴安全帽、不依規定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等,經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等舉發,遭裁處共計17筆罰鍰,金額合計15萬5000元,經移送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收案後,核發傳繳通知單通知李男,委請友人到場繳清。
此外,19歲陳姓男子於2023至2024年間因未滿18歲無駕照騎乘機車、機車駕駛人行駛道路時使用行動電話、紅燈右轉等,經台南市警第四分局等舉發,遭裁處共計8筆罰鍰,金額合計12萬600元,經移強制執行。台南分署收案後,寄發傳繳通知單通知陳男,他接獲後到場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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