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超標竟稱「吃燒酒雞」 台中女酒駕、乘客同受罰
毛姓女子日前開車載2名乘客,行經台中1處路口因未停讓遭警攔下,毛女酒測超標,她稱吃燒酒雞未飲酒,乘客則批「抓吃火鍋的很無聊」,毛女被依法送辦外,乘客也被依法開出罰單。
台中市警局第一分局今天表示,公益派出所員警今年4月19日凌晨3時多,巡邏經過西區長春街與中美街口時,發現1輛自小客車未依規定於閃紅燈路口停讓,立即將車輛攔查。
警方發現,駕駛28歲毛姓女子散發酒氣,經呼氣酒測達每公升0.36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毛女供稱,她與車上2名乘客,於KTV食用燒酒雞火鍋,席間僅喝3、4碗湯未額外飲酒,卻不料酒測超標。
車上乘客表示,一行人「只是吃火鍋」,並批評警方「抓吃火鍋的很無聊」。警方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酒駕同車乘客年滿18歲,若駕駛人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同車乘客亦遭連坐處罰,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全案警詢後,將毛女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員警並當場對2名同車乘客開出罰單。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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