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文化局長涉嫌不法金額500萬 疑用公費找人作法會、開公務車去運動
花蓮縣文化局被檢舉將軍府景點圖利廠商等,不法金額約有500萬元,局長吳勁毅及行政暨文化設施科長曾俊翔等10多人昨被檢調廉帶回偵訊,更多次找認識的廟務人員作法會,用業務費核銷等,檢方訊後依貪汙等罪嫌,聲請吳勁毅、曾俊翔羈押禁見,地方法院預計下午4時30分地方法院開聲押庭。
據檢舉內容指出,2023年文化局開標「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吳勁毅涉嫌將「將軍府1936園區」標給特定廠商;初二、十六三節都要拜拜,並認為局裡鬧鬼,多次指定古姓廟婆作法淨化,還用業務費核銷,包紅包給廟婆,將軍府整修還叫廠商出錢。
檢舉內容質疑,將軍府消防與其他內部設備審查沒有通過,也指稱吳勁毅曾要求下屬用公務費繳交公務車違停罰單,甚至開公務車去運動健身等非公務行程。
地檢署指出,由檢察官蕭百麟偵辦花蓮縣文化局長吳俊毅等人,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於昨天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北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持法院核發搜索票,至文化局等16處執行搜索,並通知及傳喚吳俊毅等10人及6名證人到案說明。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表示,此案接獲各種情資,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吳勁毅、曾俊翔涉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田姓、劉姓、吳姓、楊姓、沈姓被告,交保3萬元至5萬元不等;其餘被告則請回。
其中,田姓被告為藝文推廣科長,劉姓、吳姓被告是行政科約雇人員,楊姓、沈姓則是廠商,沈、劉案由為公務員登載不實,楊案由偽造文書,吳與田則是貪汙;另任姓、蔡姓廠商、古姓廟婆均請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