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男小船「轉乘」商船偷渡高雄港 待1個多月才自首
中國大陸籍李姓男子從福建搭漁船出海,抵達台灣海峽後換乘坦尚尼亞籍貨輪「祥運輪」抵達高雄港,李男抵台後從旗津進入我國境內,直到2個月後才自首,法官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
前年9月,李姓男子透過中國大陸籍綽號「小陳」的男子介紹,自福建省福州市海邊搭乘漁船出海,抵達台灣海峽後,再轉乘至「祥運輪」。
同年10月7日「祥運輪」進入高雄港,因「祥運輪」進港後機舵故障,因此將進行船隻拆解作業,李男則與綽號「威廉」的我國籍黃姓男子(另案偵辦中)接洽,由黃男安排李男入住旗津區某民宿居住。
在台灣待了約1個多月,同年11月13日,李男主動前往移民署高雄港國境事務大隊自首,李男偷渡入境自首才被發現,移民署隨即將李男逮捕送辦。
檢方偵辦時,因李男仍未吐實來台原因,檢方依入出國移民法對他提起公訴,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則認罪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他未經許可進入我國境內,有害我國政府對於入出國管理的正確性,考量他在台無前科,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拘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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