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股獲利上千萬!橋檢啟動防逃 股市聞人吳金泉發監執行

股市聞人吳金泉炒作興泰違反證券交易法案,<a href='/search/tagging/2/最高法院' rel='最高法院' data-rel='/2/211368' class='tag'><strong>最高法院</strong></a>上訴駁回,維持6年半徒刑定讞,橋檢已拘提到案發監執行。本報資料照片
股市聞人吳金泉炒作興泰違反證券交易法案,最高法院上訴駁回,維持6年半徒刑定讞,橋檢已拘提到案發監執行。本報資料照片

股市聞人、興泰公司前董事長吳金泉與其妻子林姓女子被控炒股獲利上千萬元,更一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高買證券罪判處吳6年6月徒刑、林女4年4月,最高法院今年2月駁回上訴定讞;受徐少東潛逃影響,高檢署囑託橋檢啟動防逃機制,橋檢昨天晚上已拘提吳金泉到案執行。

吳金泉自2003年起接連入主興泰、福懋油(1225)、福壽(1219)、晉泰等上市櫃公司,自2014年起擔任上市公司興泰負責人。因需大筆資金,吳自2014年起涉嫌拉抬興泰公司股價,與其妻子以人頭帳戶以連續高價買入、相對委託、相對成交等模式炒作股價,藉此獲利。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吳金泉有期徒刑12年,林女判刑9年,犯罪所得新台幣9806萬餘元沒收,並發還被害人。

案經上訴,二審認為,犯罪所得計算有誤,改判吳金泉6年8月,林女4年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5404萬多元均發還被害人,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為,二審判決認定犯罪所得有誤,且吳金泉於部分交易日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股票,應改以高買證券罪論處,改判吳男6年6月徒刑,林女4年4月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9914萬餘元均發還被害人,在上訴後最高法院2月駁回定讞。

桃園地檢署囑託橋頭地檢署代為執行,因受到徐少東等大咖陸續棄保潛逃影響,檢方昨天晚上立即簽發拘票,指揮仁武分局拘提吳金泉到案,經檢察官黃雯麗確認人別後,立即發監執行。

吳金泉除操縱興泰公司股價判決定讞外,他另於2020年3月至4月間的28個交易日,涉嫌炒作興泰公司股價,被橋頭地檢署依非法操縱有價證券罪嫌起訴,目前案件正在橋院審理中。

橋檢表示,近期發生多件因未實施科技設備監控,導致重大刑案犯人於審理中脫逃,嚴重影響司法威信,本署已依最高檢察署指示:對於審理中重大犯罪被告若未准予羈押,由檢察官聲請法院命實施科技設備監控,避免重大(經濟)犯罪被告於交保停押後發生脫逃情形。

最高法院 桃園地檢署 監控 檢察官 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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